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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法院冻结网络支付账户,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欠款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4-23 13: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陈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石棉县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李某于2019年2月5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陈某2万元。后被告没有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陈某向石棉县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联系李某了解情况,李某态度强硬辩称没有钱给付申请人,随后,执行法官对李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进行了查控,并冻结其银行卡和网络支付账户。事后不久,正当执行法官准备对被执行人采取进一步措施时,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把欠款交到法院。

原来,被执行人正在外面打工,却发现微信支付被冻结,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为了不影响正常使用网络支付,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向申请人归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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