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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毁坏查封拍卖物必受法律严惩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12-02 13: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法律不是儿戏,藐视法律,以身试法必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近日,名山法院对一恶意毁坏法院查封、拍卖物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和罚款并用的强制措施。

我院在执行某置业有限公司与蒋某、宋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蒋某、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于2019年1月14日查封了蒋某、宋某位于名山区蒙阳镇茶都大道的房屋,并于2019年7月1日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

拍卖成功后,蒋某、宋某迟迟不搬离,并将房屋擅自出租出去。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一方面立即和承租人联系,告知该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且已成功处置;另一方面将蒋某传唤至我院,向其说明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及擅自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的后果。面对即将面临的法律后面,蒋某向执行法官承诺在11月27日房屋腾空后将钥匙交至法院。

11月27日,执行法官拿到钥匙后通知买受人到现场交付房屋时发现,室内原有装修,遭到恶意破坏,预埋电线被全部剪断,衣柜门、卧室门、卫生间门及所有灯具都被拆走。通过调查得知,蒋某在腾退房屋的过程中对室内原有装修拆走变卖,致使房屋遭到毁坏,买受人不愿接收拍卖房屋,导致案件无法执行。鉴于蒋某毁损查封、拍卖的财产行为,我院依法对蒋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及罚款5000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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