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分执行案件穷尽查控措施都找不到被执行人财产,被执行人又玩躲猫猫,导致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为解决这一难题,汉源县法院根据与汉源公安、汉源检察院共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实施方案》,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借助公安力量,联手打击老赖。
郭某某与朱某某赡养纠纷一案及朱某与朱某某抚养费纠纷案,法院判决生效后,朱某某不履行义务,郭某某与朱某某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汉源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朱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责令其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朱某某拒绝报告财产,也拒不履行义务。经查,朱某某饲养有耕牛,并经常出去打工,具有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郭某某系母亲,70多岁,已丧失劳动能力,朱某系其女儿,尚未成年,朱某某不给付扶赡养费和抚养费,二人将无生活来源。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将执行干警电话拉入黑名单,并蓄意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到其住所找他,其听到风声后躲避,至执行干警多次扑空。即使将其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曝光,执行效果仍不理想。
汉源县法院根据《实施方案》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请当地派出所协助法院查控朱某某。2019年10月15日中午,汉源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突然接到当地派出所电话:“朱某某已经被我们控制,请你们到派出所来处理”。在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执行干警成功将朱某某擒获。朱某某到案后,仍无意履行义务。汉源县法院遂决定对朱某某司法拘留15日。在送医院体检时,朱某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通过家属将执行款项缴纳完毕,并承诺以后会定期向其母亲、女儿提供生活费。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汉源县法院对被执行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用足强制措施,同时也积极寻求相关单位的配合与支持,共同破解执行难题。今年以来,汉源县法院共受理执行类案件1208件,结案873件,执行到位金额3130.98万元,将359名自然人、35家法人及其他组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422人进行限制高消费,公开曝光 191 名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7人,其中有5人在采取拘留措施后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