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华因保管不善,将雅房权证监证字第0079674号、雅市国用(2010)第30741号的房产证书和土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和土地证作废。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国华
2020年4月17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