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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热门诊管理制度等5个制度》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3-16 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卫健局,市直医疗机构,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市第四人民医院、雅职附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各级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陪护探视等管理工作,千方百计守牢底线,坚决遏制疫情反弹,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的良好成效。我委结合省卫健委要求和雅安实际,组织制定了《发热门诊管理制度》、《普通病区陪护/探视制度》等5个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发热门诊管理制度等5个制度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发热门诊管理制度

1.发热门诊应独立设区,与普通病区完全分开。设置有醒目标识。

2.发热门诊布局应当符合“三区两通道”,设置潜在污染区、污染区和清洁区,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并有醒目标志。

3.发热病人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用通道,发热门诊应设有诊室、处置治疗室、留验观察室、医务人员更衣室、每室必须独立。

4.有条件的发热门诊要划分为特殊诊区和普通诊区,设置醒目标识标牌。特殊诊区选择相对独立的区域,专门用于接诊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能性较大的患者。其他区域作为普通诊区,用于接诊病因明确的发热患者或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能性较小的患者。不具备划分普通诊区和特殊诊区的,要保证“一室一医一患”,并分时段就诊。

5.基层医疗机构要规范设置预检分诊,有条件的设立发热门诊。不具备设置发热门诊条件的医疗机构,要与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建立畅通的转运机制。

6.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7.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8.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9.坚持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的医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掌握发热病人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及时发现病人,避免漏诊、误诊。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2小时内)报告。

10.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自防护操作规程。医务人员接诊每位病员后按手卫生指征应进行手的消毒。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每日消毒2次,发热病员的排泄物、呕吐物及分泌物处理应先用布巾或纸巾吸干后放入医疗废物桶,再用1000mg/L-2000mg/L含氯制剂擦拭。运送留观人员及疑似病员救护车、推车、担架等工具使用一次性消毒纸巾随时消毒。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11.医疗机构应检查患者及陪同人员口罩,为不符合要求者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12.发热门诊登记项目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有效证件号(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或现住址、联系电话、发病日期、初复诊日期、主要症状等;问诊记录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内容。

13.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制。

14.建立健全发热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贯彻执行。

普通病区陪护/探视制度

1.按照分区分类原则加强普通病区陪护和探视管理,降低病区人员密度,尽最大可能减少陪护和探视。严格控制陪护和探视人员数量、频次和时间。普通患者原则上不允许陪护和探视。确需陪护和探视的,原则上只允许一患一护/一探视,鼓励患者尽量选择专业护工队伍进行陪护。

2.医疗机构要及时劝返不必要就诊陪同人员,积极做好沟通解释,避免产生纠纷和不必要投诉反映。

3.医院严格把握住院患者的病情,尽量缩短住院时间,减少探视人员探视的时间和频次,明确规定患者探视时间,原则上每个患者只允许探视患者一次,每次探视时间不超过1小时。

4.患者确需陪护,由医疗机构制作陪护证,经主管医生及护士长对患者病情况进行评估同意,发给陪护证(盖章有效),方可陪护。病情稳定后,停止陪护同时收回陪护证,并随需要增发或收回。

5.陪护和探视人员相对固定,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并填写新冠肺炎期间流行病学史及健康情况调查承诺书,病区应做好个人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地址或现住址、联系电话、有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体温检测记录等。

6.陪护和探视人员每次均需进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病区,进出医院需戴医用外科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

7.普通病区应对陪护人员上、中、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询问,并如实记录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应及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8.陪护和探视人员要加强自我观察,在院期间请注意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由科室工作人员陪同到发热门诊就诊。

9.探视应采用电话、视频等线上方式进行,确需到病区探视的,应在规定时间段隔离探视,并按既定探视路线进入病区,不得私自到医院其它区域逗留和走动。

10.为切实减少患者家属在医院聚集,应采取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电子签名等多种方式,组织患者家属签署入院知情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特殊检查知情同意书等各类与知情同意、知情告知相关的医疗文书,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

11.陪伴或探视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遵从工作人员指导,配合维持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秩序。

12.陪伴或探视人员应如实提供流行病学接触史、病情等有关情况,对隐瞒流行病学接触史、病情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3.陪伴和探视人员应凭陪护和探视证明(凭证)进出医院和病区。陪伴和探视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非陪伴患者病区和病房。

推行专业护工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管理,最大程度减少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最大程度降低医院内感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推行专业护工制度,规范医院护工队伍管理,为患者提供贴心、舒心、安心和安全的护工服务。

2.护工基本要求: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热爱护工工作、责任心强,能胜任相应的护工岗位职责。

3.岗前培训:护工在医院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护工培训,并经过医院组织的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方能上岗开展护工工作。

4.医院制定规范护工工作规范、护工工作质量要求、护工服务范围、护工工作安全制度,以及病员陪护流程等相关管理规定。

5.医院认真对护工队伍进岗前评估,分级分类管理。根据病员的病情轻重派遣护工。

6.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必须身着工作衣,仪表端庄,服装整洁,不浓妆,不佩带首饰,佩带工号牌。

7.认真执行护工工作规范和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护工服务范围,不得私自超范围服务,精心护理患者,确保患者安全。

8.严格执行护工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护工记录等,并签名。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职、串岗。

9.护工应做好个人自我防护,按照从事护工岗位做好相应的防护,严防发生医院内感染事件。

10.护工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严禁向家属索取钱物或有价证券等。

11.医院定期组织护工进行健康体检,发现身体异常或不适宜从事护工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及时按相关规定调离护工岗位。

12.医院建立护工定期考核制度,每个季度对医院护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考核,结合问卷调查结果,奖励先进、惩罚后进,及时辞退不称职和不符合要求的护工,确保医院的医疗安全和质量。

医疗机构出入管理制度

1.三级医院应建立普通患者、发热患者、医务人员“三通道”,二级医院应建立普通患者、发热患者“双通道”,引导普通患者、发热患者、医务人员、机动车通过专用通道和线路进出。

2.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有序衔接,按路程最短,接触人员最少的原则规划发热病人通道。未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与最近的发热门诊建立顺畅的患者转运机制,建立发热病人转运通道。

3.医疗机构各出入口设置清晰醒目的标识系统,做好知情告知和温馨提示,有效引导进出人员。

4.医疗机构出入口应设置专人专岗,负责进入院区人员体温监测,确保一人一测全覆盖。

5.出入口工作人员要及时劝返不必要的就诊陪同人员,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减少人员聚集。

6.住院病区的出入口要加强24小时门禁管理,设置唯一进出口通道。普通病区要在入口处设专人24小时对所有进入病房的患者、陪伴、探视人员及工勤人员进行体温筛查。对首次进入病区的人员要进行流行病学史的询问,做好详细登记,实施溯源管理。

7.建立完善出入口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出入口专岗人员培训和考核机制,值班值守期间实施全程无缝交接,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

8.严禁无关人员在病区留宿和逗留,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巡查。

10.建立出入口管理责任制,签订管理责任书,并对出入口管理工作进行全程有效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普通病区管理制度

1.加强病房门禁管理,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患者凭腕带进出。确需陪护和探视的,严格执行普通病区陪护/探视制度,凭陪护/探视凭证进出。

2.普通病区新冠肺炎筛查与门(急)诊预检分诊有序衔接,普通病区入口处应设置筛查专岗,进入普通病区人员均应戴医用外科口罩,并进行体温监测,询问流行病学史,体温正常且无流行病学史人员方可进入病区。

3.加强普通病房患者健康宣教管理,指导患者及陪护人员加强自我观察,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由科室工作人员陪同到发热门诊就诊。

4.普通病区内所有人员每日上、中、下午均应监测体温并记录,如有发热应及时陪同至发热门诊就诊。

5.普通病区应严格执行相关诊疗方案、防控指南,按照各岗位(点位)相应防护级别要求,规范穿戴防护用品。

6.建立好门诊、住院三级阻控。实行防控工作全院、全流程覆盖,门急诊实行“大厅预检分诊、楼层分诊再检、诊室医师把关”的三级防控,住院实行“门诊把关、护士站再检、医师再看”的三级防控,严防漏诊、误诊。

7.建立医务人员“辨识首诊负责”制度,接诊医师为落实诊疗防控工作首诊责任人。

8.建立普通病区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流行病学史,第一时间进行新冠肺炎筛查,具有新冠肺炎临床表现的,应及时开展实验室检查、胸部影像学检查、血常规等。

9.具有新冠肺炎临床表现患者需进行检查检验的,原则上床旁进行,不具备条件的,应组织患者严格按规定线路往返。主管医师应将患者情况及时告知陪同和检验检查人员,提醒做好个人防护。

10.普通病区均应设立新冠肺炎隔离病房,建立疑似/确诊患者转运通道,规范转运流程。

11.普通病区应建立完善新冠肺炎处置应急预案,包括疑似/确诊患者处置流程,其他患者隔离观察/治疗方案,医护人员分类管理、轮值班医护人员应急进出通道等。

12.建立住院患者新冠肺炎主管医师首诊负责和排查责任制,发现疑似/确诊患者,应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并履行报告制度。

13.普通病区发现疑似/确诊患者,应及时采取严格的封闭式管控措施,立即暂停择期手术,暂停办理患者出入院,对其他在院患者实施单间隔离治疗,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等。

14.普通病区发现疑似/确诊患者,应按程序紧急转运至具备收治条件的科室或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15.加强普通病区消毒管理,病人转运后应严格按照规定对物体表面和空气进行终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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