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下午,芦山县人大常委会鲜朝焕率调研组一行4人到县林业局调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并召开了座谈会。
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县林业局和县森林公安局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野生动物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对县林业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野生动物监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后,可能会对全县部分饲养野生动物农户带来经济损失,建议县林业局作为县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充分的调查和研究,为即将召开的县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