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19年,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医保局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及市委、市政府《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医疗保障局在建后不久,就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各项工作均由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一体化办事规范和办理流程,推行“一窗受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制定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和流程图。通过实施医保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形成包含15个主项、46个子项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精简证明材料、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间;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雅安医保”微信公众号、推进“四川医保”APP,实现医保服务“掌上办”。全面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严格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公开发布等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提出修改、废止建议。建立规范性文件目录,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2019年清理规范性文件8份,修改2份。编写《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报告》,被国务院办公厅专报第4期采用,并上报国务院办公厅专报第23期、省政府专报第9期。
(四)严格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高效。加强程序管控,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将重大民生事项、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格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2019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份,按要求报市政府备案1份。
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在草拟政策后挂网公示,征求群众修改意见后完善政策并主动公开,2019年共挂网公示相关政策文件3份。
强化法律顾问作用。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改革,聘请专业律师1人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在政策制定、依法行政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五)建章立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19〕28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雅安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办发〔2019〕25号),我局及时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试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试行)》三项制度并印发。经与市司法局对接,2019年我局30名干部职工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预计在2020年5月前可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六)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19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6份(其中,5份主办,1份协办)、政协委员提案12份(其中,4份主办,8份会办),已经全部按时办结。
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加强督查督办和行政执法监督。2019年通过专项检查共处理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200家,追回基金881.26万元(定点零售药店1.29万元,定点医疗机构879.97万元),防止基金损失210万元,由定点医药机构违约金支付635.95万元(定点零售药店7.11万元,定点医疗机构628.84万元),暂停41家定点医药机构(定点零售药店27家,定点医疗机构14家)服务协议资格,暂停医保服务科室1个,暂停医保服务医师11人,解除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1家,移交司法处理的定点医药机构1家。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利用“雅安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相关医保政策20余份,加强医保政策解读10余次。
(七)健全制度机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多元依法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行政调解规则,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收集整理、适时发布系统内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在个别干部职工为民服务还习惯坐等群众办事。对涉及老百姓切实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医保政策法规宣传渠道力度和广度不够,造成个别群众对医保政策了解不全面、理解有偏差。
(二)新时代医保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宏观层面确实存在着行业规章制度乃至法规建设与新形势下工作需要相比较而言相对滞后。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原有(现执行)的社会保险法对医疗保险只有一些比较原则、粗线条的规定,缺乏专门有针对性的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现行管理仍采取协议管理模式,约束力相对较弱。部分县(区)医保部门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等还存在等待观望上级指示相对较多,独立处理的相对较少。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由于医疗保障部门为新组建部门,还需进一步厘清执法边界、职能移交过渡、明确权力清单等。同时医疗保障部门也未单独组建医保行政执法队伍,且多数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证,导致执法监督相对乏力。因人员构成缺乏专业性,专业医保监管队伍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实际工作开展,致使在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时开拓进取意识不够,工作大胆创新不足。
三、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按照雅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述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医保系统法制建设。带领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意识和法治习惯“三大主线”,充分发挥头雁作用,示范带动医疗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医保系统干部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加快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建设步伐。
(二)坚持理论学习与医保实践相结合,做好学法、用法、守法。 一是带头会前学法,制订会前学法计划,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十八大后新修订、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组班子学习主题。今年以来,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修订)》、《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二是带头普法用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廉洁性审查制度和备案制度,加强重大政策制定出台前和重大改革事项推行后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程序。强化信息公开,依法推进政策公开,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先后建立了保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制定印发了《雅安市医疗保障局保密工作制度》、《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公务接待暂行办法》、《雅安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20个文件。三是带头执法守法。为深入推进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医保普法宣传工作,汲取石棉医保基金案教训,构建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通过开展风险防控行动、基金财务内控检查行动、“四种形态”合力执纪监督行动、制度机制建设行动、反思警示教育行动 “五项行动”,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筑牢全市医保系统干部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三)带头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局主要领导带头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具体办的工作机制,建立办理工作台账,定期督促办理情况,确保全部按时办结。主要负责人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全国人大代表、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张德明代表在今年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将部分二类疫苗纳入医保报销的建议》(第65号建议),王华同志带领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人员到市医院汇报办理情况,耐心解释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同时汇报了今年医疗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对其2018年提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张德明代表对办理情况给予高度评价。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及《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文件要求,结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我局积极谋划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医保法治建设体系。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谋划部署有力。完善医疗保障领域相关制度,全面梳理医疗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常态化,促进行政管理行为合法、规范、透明运行。加强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继续做好“七五”普法宣传工作,坚持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法律法规为切入点,丰富医保法治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提升宣传实效,维护医保基金使用安全。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通过法治理论学习培训、廉政教育和医保系统普法教育,破除机构改革前以医保业务经办服务为重点,法治建设认识不足的困局,转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医疗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继续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督。作为新组建政府工作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将加强同市级相关部门沟通,结合三定方案及时出台本部门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督。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理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打造高素质医保执法队伍。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推进医疗保障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