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各级财政部门立足财政职责,强化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及时下达疫情防控资金,切实履行经费保障职能。
雅安市财政局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经费预算,及时下达疫情防控资金,同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切实履行好经费保障职能。截至2020年2月1日上午10时,雅安市各级财政已下达疫情防控救治补助资金3,857.273万元,用于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所需设备和物资采购等。下一步,雅安市各级财政将继续加大保障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经费需要。
二、有序规范组织资金调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拨付。
雅安市财政局加强库款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各县(区)库款情况,确保各县(区)疫情防控资金需求,有序规范组织资金调度,开通绿色拨付通道,对急需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经费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并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拨付。1月28日雅安市财政局紧急调拨资金900万元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防控,确保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开展。
三、积极会商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
积极主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商,研究细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措施。目前已印发《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财政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雅财社〔2020〕8号)、《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相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雅财社〔2020〕15号)、《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经费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雅财社〔2020〕16号)等政策文件,确保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启动紧急采购程序,印发《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紧急采购的通知〉的通知》(雅财采〔2020〕12号),进一步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实行紧急采购的采购主体及范围、采购程序、采购责任、工作要求。加强业务指导,积极支持相关单位实施防控处置急需的设备、物资紧急采购,确保急需的设备、物资及时到位。
五、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进一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和新闻宣传工作。截至目前报送信息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政务信息14篇,报送政府办秘书五科信息6篇,报送省财政厅疫情防控资金投入情况10份,累计在北纬网雅安新闻网发信息3篇,以上部分信息同时在雅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雅安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切实做好信息报送等宣传工作。
雅安市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