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四川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紧急采购的通知》(川财采〔2020〕15号),我局第一时间转发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区)财政局,并电话通知相关卫生健康系统,要求按文件严格执行,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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