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息已于2020-11-06失效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 处罚级别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雅安市雨城区好面道小吃店 | 个体工商户 | 92511802MA632NN43H | 刘建琼 | 雅雨市监罚字(2019)253号 |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八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处七百元以上七千元以下罚款,并可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结合《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 | 1.警告;2.罚款。 | 1、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 0.1 | 2019/11/7 | 2099/12/31 | 2020/11/6 | 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511601MB15846265 | 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511601MB15846265 | 否 | 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