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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友党:做好服务零售结构调查之我见

来源: 国家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3-12 13: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是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一项新的统计调查项目,也是一项探索性工作。调查的目的是从服务消费市场供给方的角度出发,通过对服务行业经营者的调查,推算服务行业通过交易提供给其他单位和居民个人用于非生产、非经营用的服务活动价值总额在其总收入中的占比,为服务零售额测算提供基础数据和有关资料。它对及时摸清我国服务消费市场情况,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全国《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方案》,对在第三产业中既提供生产性服务又提供消费性服务的13个行业共抽取了9000家样本企业进行调查,其中在襄阳市抽取了27家样本企业。通过全程参与本次调查,笔者认为做好服务零售结构调查,必须抓好7个关键环节,解决好4个方面困难和问题。

一、重点抓好7个关键环节

1.加强组织领导,配齐调查力量。由于调查样本分布较广,涉及襄阳市10个县(市、区),且大部分样本企业分布在没有设国家调查队的县市区,因此必须由市队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国调队、统计局配合完成。襄阳队做法就是根据全国《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方案》,结合襄阳实际先拟定全市调查方案,组成由分管领导牵头,企业科全体人员和襄城、樊城两个城区调查队业务人员参加的调查专班,全面负责全市27家调查样本单位信息核查和现场调查工作。各县市区国调队、统计局负责配合市队专班人员,协助开展现场调查。

2. 强化培训学习,熟练掌握调查方案。服务零售结构调查工作今年首次开展,虽然调查指标不多,但对于调查的目的意义、调查的方法、调查数据的取数流程及调查指标的具体含义等方面都需要认真组织培训学习,让调查人员弄通弄懂《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方案》,全面掌握调查过程每个技术要领。襄阳队接受调查任务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由各县市区国调队、统计局分管领导和专业人员参加的服务零售结构调查工作布置暨培训会,在对全市服务零售结构调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进行业务培训,组织调查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局、总队有关开展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文件精神,仔细培训讲解《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方案》。通过培训,让参会人员弄明调查的目的,明确任务要求,掌握调查技巧,搞懂每个调查指标的解释、计算方法、数据来源渠道、填写要求,以及指标间的逻辑关系、审核方法等技术要领,确保全国调查方案执行到位。

3.开展样本核实,核准企业基本信息。国家统计局下发给各地的抽中样本调查企业,是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提供的单位名录库抽取的,对调查对象具体情况的了解仅限于国家局下发的基本信息,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掌握则不够全面,因此开展清查摸底、样本核实工作非常重要。通过对抽中样本企业清查摸底,一是核实企业是否存在,对因搬迁、停产、破产、注销(吊销)、无经营活动、行业类别不符等存疑的企业进行认真核实,上报总队确认后从样本库中剔除不参与调查,保证样本单位代表性。二是确认企业详细名称、信用代码、经营场所、行业类别、运营状态等基本信息与国家局下发的企业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及时上报总队,通过总队报国家局进行更正,便于后期在平台上进行数据录入上报。

4.加强法制宣传,做好与被调查企业沟通。在入企业开展现场调查前要做足准备工作,可以事先通过微信、QQ、电话方式,与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积极沟通,介绍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提高企业的重视度和配合度。在现场调查中,调查人员首先出示统计调查证,向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亮明身份,并发放《致调查企业一封信》《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宣讲统计法律知识和开展服务零售结构调查工作重大意义,告知企业配合调查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也向企业说明,依据《统计法》第二十五条“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请被调查企业打消思想顾虑,引导他们积极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数据。

5.坚持现场调查,确保调查数据质量。该项调查主要难点是调查数据的取得,即如何从调查对象的财务账上区分被调查单位提供服务的对象是生产经营类客户还是非生产经营性客户,同时还要区分清楚这两类客户类型在被调查单位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这些数据在企业财务账上无法直接获取,需要调查人员和企业财务人员共同从企业财务记录上逐笔核对汇总。为了搞准这些调查数据,必须坚持做到由参加了培训的专职统计调查人员深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调查中要向被访问对象再次核实单位基本信息,详细解释调查方案、指标口径、统计法律法规等,协助企业财务人员利用税控发票开票软件、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准确、完整填报调查问卷,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6.及时回访企业,对调查数据进行核查。调查员完成现场调查后,第一时间将调查表传真上报到市队企业科,由企业科确定专人进行审核,重点检查样本单位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及客户构成等资料填写是否完整,企业营业收入与发票开具金额是否匹配合乎逻辑,企业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同时通过电话逐一回访企业被调查人员,询问调查员到企业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并对有关经济指标数据进行核实,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7.严格数据审核,做好数据录入上报。严格落实报表审核制度,实行调查员现场审核、业务负责人录入前审核、录入人员即时审核三级联审。在平台数据录入前,认真学习《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操作手册》及审核公式表,做到熟练掌握,操作娴熟。联网直报平台开网后,再次核对样本单位信息,细心录入各项指标,对于程序审核出现问题不能通过时,按照错误信息提示,及时通过电话与问卷填报人进行沟通核实后进行修正,填写情况说明上报,防止在录入环节出现再生性差错。录入审核结束后,将所有资料整理归档上报总队专项处,做好基础数据资料保存,保障全过程调查质量。

二、需要解决好4个方面困难和问题

1. 存疑样本较多,影响调查样本代表性。此次调查国家统计局下发给襄阳市调查样本单位27家,通过清查摸底核实,有9家企业因搬迁、停产、破产、注销(吊销)、无经营活动、行业类别不符等原因确定为存疑样本,不符合调查要求,占全部样本单位的33%,样本代表性受到影响。

2. 样本企业分布散,工作开展难度大。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是一项全新的调查工作,样本的抽取是以全国为总体进行抽样,存在部分样本所在地没有国家调查队的情况,需要借助县级统计局的力量。个别县市区统计局对该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配合度不高,对工作开展造成一定影响。

3.企业配合度不高,现场调查开展难。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样本企业大多数是地方民营、私营小微企业,少数企业认识不到位,对统计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愿接受统计调查;还有部分微型企业(或是个体户)没有专职会计或统计人员,没有建立相关财务统计制度,财务核算没有依据。除此之外,还有个别企业没有固定办公地点,寻找联系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都很费时费劲,开展现场调查困难更多。

4.统计指标与企业财务指标不兼容,调查数据获取难。服务零售结构调查问卷中如何对生产经营性客户与非生产经营性客户进行区分并准确计算占比,是开展这项调查目的所在,同时也是最难取得的两个数据。该指标对于调查员来说是个全新概念,企业财务人员或统计人员更是第一次听说,企业财务报表中没有也无法直接计算出此指标准确数据。有的企业为了少交税或者怕露富,对未开发票营业收入不如实提供,数据填报不完整,容易发生瞒报;有的企业即使通过开具的发票也无法得出此数据。比如在对餐饮企业现场调查中了解到,由于营改增后纳税人购进餐饮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既然不能抵扣,餐饮业的习惯做法,就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餐饮企业对服务客户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在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中企业抬头的金额或占比有多少也没有一个准确的数据,只能凭企业负责人或财务人员进行估算,数据的准确性大打折扣。

三、做好服务零售结构调查几点建议

1.剔除存疑样本,保证样本有效性。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是一项抽样调查,保证样本有效性和代表性是做好此项调查的首要条件,存疑样本过多势必影响到调查结果的运用和对整体情况的推算。建议国家统计局在制定《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方案》时,先以全国为总体抽取一个大样本框,各地对大样本框里的样本单位逐一进行摸底清查核实后剔除存疑样本,再确定有效样本单位报上级队核定进行调查。

2.加强局队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建议在《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方案》 “组织实施”部分中,明确规定抽中样本企业分布在没有国家调查队的县市区,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完成,市级调查队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同时建议在省一级由总队和省统计局联合发文开展此项调查,形成市级调查队负责培训、审核、监督,县级统计局、调查队负责入户调查、整理上报的工作机制。

3.加强宣传沟通,营造调查环境。一要多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告知企业配合调查应尽的法定义务,统计调查机构为企业提供的调查数据严格保密的有关规定,以此消除企业顾虑;二要多打感情牌,多跑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沟通,阐明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其配合程度。对那些确实拒绝接受调查或虽接受调查但不提供真实财务报表的个别企业,一方面要按《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严肃查处,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是一次性调查,调查时间有期限,不可能等按统计执法程序查处后再进行调查,可以实行特事特办,对这种样本单位予以调换,选取同行业同规模且配合度相对较好的企业进行调查,确保现场调查能顺利进行,数据质量也相应有所保障。

4.坚持直接调查,保证数据质量。服务零售结构调查一年进行一次,市县一级调查队在选取调查员进行直接调查方面显得极其重要。样本单位较少的地方(样本单位在10家以下)可以由市级队组织科室业务人员直接调查,样本单位在10家以上就需要组织市县两级统计调查部门力量进行调查。入企现场调查必须由经过培训学习的调查队、统计局专业人员进行,不能委托抽中乡镇、社区居委会统计人员去完成,更不能将调查表发给企业自行填报。现场调查中要严格执行调查流程,规范操作程序,争取每到一家企业一次性完成调查任务,不走回头路,提高调查效率,保证调查质量。

5.完善顶层设计,科学设置调查指标。在完成首次服务零售结构调查基础上,国家统计局对《服务零售结构调查方案》要进行必要完善修订,调查表中的统计指标的设置,既要做到能满足国家调查任务的需要,又要便于基层调查获取准确数据。服务零售结构调查的目的是了解调查企业通过交易提供给单位和居民个人用于非生产、非经营服务活动价值总额在其总收入中的占比情况,因此对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经营服务的区分判断异常重要。但以现有企业的财务资料,很难准确计算出企业通过交易提供给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经营客户数据,所以调查表中统计指标的设置、计算口径和方法都需要从顶层设计着手,进一步完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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