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国家统计局办公室下发了《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农村统计调查部分业务分工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迈出了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业务整合的坚实第一步。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农业调查工作的基层统计人员,想从基层统计调查业务开展的视角,谈几点个人对于业务整合的感受与思考。
一、不破不立,业务整合刻不容缓
(一)数出多门影响了法定数据权威。当前,农业农村统计调查数出多门的现象相当普遍。以粮食产量统计数据为例,播种面积方面,农业和财政部门有小麦直补面积,农机部门有小麦和玉米机种机收面积,地方统计局有农业全面报表面积,国家调查队有对地调查和遥感测量推算面积;平均亩产方面,农技部门有三要素估产数据,地方统计局有实产上报数据,国家调查队有实割实测数据。数出多门,莫衷一是,严重影响了法定调查数据的权威性,不利于各级党委、政府准确研判农业生产形势和农村经济发展状况。
(二)多重管理加重了基层工作负担。上面千条线,基层一根针,不管是哪个部门的统计指标,到了最基层都会落到村(居)委会头上。特别是农业农村方面的统计指标,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只有村两委成员才能准确掌握;国家调查队聘任的辅助调查员,也往往会由村会计兼任。大量的数据采集和原始报表提报任务,指标口径和报送途径都不尽相同,给原本就处于超负荷的基层人员,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负担。即便是在统计部门内部,由于统计调查方法不统一,也面临着一数多取、重复统计的现象,尤其是粮食和生猪调出大县的县区统计局,既要向市统计局上报全面报表,也要承担国家调查队的抽样调查任务。
(三)两套制度加大了数据衔接难度。全面统计和抽样调查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统计调查方法,就像是拳击比赛中的勾拳和直拳,在实际应用中各有千秋,只有将二者兼容并蓄、相互结合,才能在统计工作中打出酣畅淋漓的组合拳。反观当前的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工作,全面统计报表和抽样调查制度在同一报告期内并存,由于调查总体不一致,常常会遇到数据结构不同、比例失衡,甚至是增减趋势截然相反的尴尬,这也在无形中加大了数据衔接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统计工作的公信力。
二、统筹布局,整合还需顶层设计
(一)调查方式要整合统一。本轮业务分工调整,是全国统计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统计体制的重要举措。因此,决不能仅仅满足于做局队之间“你增我减”的“加减法”;而是要以此为契机,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乘除法”,全面整合农业农村统计调查资源,将定期抽样调查和周期全面统计相结合,将局队的统计调查网点相整合,去除重复的统计指标,研究制定出符合高质量发展预期,适应农业农村实际,能够反映乡村振兴目标实现情况的全新方法制度和调查体系。
(二)指标设置要有取有舍。在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之后,为了减轻基层负担,必然要在农业农村领域加大抽样调查的应用力度和覆盖面。相较于全面统计,抽样调查具有传输层级少、调查成本低、工作效率高等优势;但是抽样调查的置信度和误差率与抽样总体和抽样方法息息相关,尤其是对于单一总体的多目标抽样,往往会顾此失彼。以畜禽监测为例,通过抽样可以保证猪、牛、羊、禽四个主要品种的调查精度,但是对于其他畜牧品种就另当别论了。对于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在有限的调查样本上测算小麦、玉米等优势品种的面积和产量并不难,要想同时保证其他小品种作物的置信度可就难上加难了。因此,在农业农村统计调查指标的设置和取舍上,同样需要我们具备“大勇气”和“大智慧”,既要考虑指标的全面性和代表性,又要兼顾指标的可行性。
(三)数据管理要抓大放小。在全面统计时代,一张报表自下而上,统计指标和数据口径高度一致。就农业农村统计调查而言,只要是国家、省、市能够统计和发布的指标,基层的镇、村原则上都有相应的数据。但从基层业务实践来看,一方面全部镇、村的基础数据很难通过抽样调查来获取;另一方面这些详细的基层农业生产数据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评估依据,而且使用范围相当有限,统计上来之后也仅仅被束之高阁。本轮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业务整合,应将分级数据的管理和发布权限一并纳入考虑,要舍得抓大放小,进一步减轻基层业务负担。
三、推进业务整合的几点建议
1、当前市县国家调查队仅承担农业农村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工作,不参与数据的管理和评估,建议按照权责相适的原则,赋予其相应的数据评估、管理和发布权限。
2、对于小品种粮食作物和棉花等,由于种类繁多且种植面积相对较少,难以通过抽样调查取得准确的产量数据,建议对作物主产区采取抽样调查,对非主产区使用农业普查或定期调研的比例结构进行推算。
3、分村、分镇的农业农村统计数据/工作量大、使用面窄、代表性弱,建议在充分评估基层业务承载力的基础上,取消分村、分乡镇的粮食、棉花及非主要畜产品上报和反馈数据。
4、对于分省、市、县的畜牧业统计,各级畜牧部门能够较为详实地掌握养殖和防疫情况,建议采用部门统计和抽样测算相结合的方法,以畜牧部门的全面统计数据为基础,由国家调查队进行抽样审核和评估推算。
5、目前各项农业农村统计调查指标的发布时间整体较晚,不能满足各级党政领导及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的需要,建议增强统计调查数据的时效性,尽早发布粮食、棉花和畜牧业统计调查数据,方便国民经济核算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