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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监管 强建设--芦山水土保持工作助推乡村振兴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11-22 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芦山县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明确“水兴产业、水美乡村”发展目标,全面做好“水安全、水生态、水保障”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水土保障。

一、强宣传,凝聚共识

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构建水土保持工作大格局、新机制。县政府常务会带头学习水土保持法,以上率下推动水土保持工作。依托县委党校开展“河长制及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专题讲座,并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课程。同时,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宣传,增强干部群众水土保持意识。

二、强监管,依法治理

严格执行水保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全面落实生产项目“三同时”制度,认真审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跟踪监督方案执行,避免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今年以来共完成29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批复,严把源头审批关;对5个项目进行验收报备,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6万元;完成26个水土保持项目遥感疑似扰动违法图斑野外复核工作,开展6次水土保持现场督察检查;对44个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2份,实现全面有效依法治理水土流失。

三、强结合,规划先行

芦山降雨充沛、土壤抗蚀性差,加之“4·20”强烈地震对水土保持生态措施造成坡坏,产生大量崩塌、滑坡及不稳定斜坡体,极易发生次生地质灾害。为此,芦山县坚持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生态建设、乡村振兴相结合,与旅游开发相结合,充分挖掘本土红色旅游文化、自然生态景观,在特色民宿以及百草园、采摘园、中药体验馆等“农旅”产业发展中同步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科学编制《雅安市芦山县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为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规划保障。同时,强化项目资金争取,争取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资金 3270万元(2018-2020年),按照“生态本底不动摇、生态农业显特色、乡村环境有提升、乡风淳朴更和谐、助农增收同奔康”的总体思路,连续3年把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同乡村振兴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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