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理取消职业资格许可
我局已按照要求清理取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68项(含省级设置职业资格19项),其中准入类46项,水平评价类122项,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宣传。严格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凡取消的职业资格事项,均未再开展许可和认定工作。我市未自行设置任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无违法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活动的情况,无其他社会评价项目以职业资格名义开展的培训认证活动,未自行对就业创业设置任何职业资格方面的限制条件。我市无违规使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等字样和国徽的行为。按要求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医院、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开展自主评审,政府加强事后备案管理。
二、加大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执法力度
2018年4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雅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雅办发〔2018〕13号)、市联席办印发了《2018年雅安市治欠保支工作要点》(雅民工工资联席办〔2018〕7号),文件进一步落实了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企业支付三大主体责任,并将省政府考核市州的考核指标纳入了县(区)政府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台账及卷宗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雅民工工资联席办〔2018〕5号),对我市在建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台账及卷宗管理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实行了“问题清单”台账跟踪管理,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的目标。
我局强化日常巡查,积极开展专项检查。一是印发了《雅安市2018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雅人社办〔2018〕160号)和《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责任分工》(雅人社办〔2018〕180号),进一步落实了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企业支付三大主体责任,二是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雅民工工资联席办〔2018〕8号),三是与市工商局联合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雅人社办〔2018〕38号),四是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雅人社函〔2018〕95号)。截至年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270户;协调处理案件64件,立案受理投诉案件34件,结案34件,时效内结案率100%;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1990万元。
三、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一)公务员法治年度考核。公务员法治年度考核包括公务员年度学法、年度用法、年度守法情况。具体考核办法按照《雅安市公务员法治档案实施办法(试行)》(雅法组办发〔2015〕24号)执行。具体内容见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公务员(参照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雅人社发〔2016〕26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雅人社办〔2017〕184号)。
(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市级部门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的考核权限都在市级各部门,各部门制定晋升方案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四、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印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雅人社发〔2018〕18号),严格履行“五大程序”。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台账,并单独归档管理。研究草拟了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待修改完善后印发。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全面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参考意见》,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保证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有效期制度、备案审查制度等制度,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政府报备。制定了《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雅人社办〔2017〕99号),明确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责任分工及备案、公布程序。
(二)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报送清理结果。主动开展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第一批)的通知》(雅人社办〔2018〕157号),公布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8件(含拟修改的0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部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78号)转发至各县(区),在全市范围内贯彻落实。无被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判决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纠正或者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发生。无暴力执法行为发生。
(二)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8年本)〉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25号)作出行政处罚。
(三)全市人社系统狠抓“两法衔接”工作,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对规范行政执法、增强打击犯罪合力的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至年底,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6起(受案5起)。
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并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雅人社办〔2018〕139号)、《关于印发〈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试行)〉等三项制度的通知》(雅人社发〔2018〕23号)和《关于印发〈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雅人社发〔2018〕24号)。
八、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制定我局行政执法法律知识考试题,并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
九、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贯彻落实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雅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雅安市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评查标准〉等四个案卷质量评查标准的通知》。2018年8月,我局组织开展全市优秀卷宗评审,评审出优秀案卷3卷。
十、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
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制定印发了行政复议流程、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有关文书。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时,严格按市法制办要求出具行政复议证据收据。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截至年底,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均为同级人民政府复议)。
十一、规范行政应诉行为
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答辩、举证、出庭应诉等行为,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回应司法建议。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衔接。
十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
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雅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实施办法》,印发了《法治人社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进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十三、落实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局务会年度学法计划,制定了《2018年度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安排》。截至年底,共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局党组会议共51次,学习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文件20余部、件。把法律法规培训纳入系统开展的业务培训内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教育,保证每名干部职工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参学率达到100%。
十四、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我局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党组统筹、行政负责、法制机构牵头、职能科室协作的组织体系,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协调以及督查督办等工作,做到组织架构科学、分工协作到位,确保各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印发了《2018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暨普法工作方案》(雅人社发〔2018〕11号)。落实法治工作报告制度,做到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半年报送,法治工作信息按月报送,重点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及时报送。截至年底,共向市政府法制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法治工作信息25条。
十五、加强本系统督查考核
2018年,我局结合全省法治人社建设暨“七五”普法和“放管服”改革督导检查工作,对各县(区)、各责任科室(单位)开展中期督导检查,确保年内基本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年终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所有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