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市政协四届3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洪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企合作培养技能后备人才的建议》(第10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校企合作的后备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企业是技能人才的用人主体,人才的培养离不开企业的参与。2017年,中央在《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促进企业、职业院校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双主体。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校企联合培养技能人才的衔接,人社、教育部门组织召开了两届产教融合校企对话座谈会,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快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3所学校列入省级试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生规模达240人。围绕 “5+1”绿色产业体系,引导中职学校新开设汽车制造与检修、景区服务与管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电子商务、民间传统工艺等14个专业点,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以专业为纽带,开展职业教育集团组建工作,目前已建成6个职教集团(联盟),覆盖全市所有职业院校,吸纳企业250余家。职业教育集团化进一步推动校企合作向精准化、程序化、规模化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引导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推广“校中厂”“厂中校”等联合办学模式,健全校企合作保障机制,探索更多更好的后备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二、关于成立组织机构负责校企合作的日常管理
人社、教育部门充分支持校企开展多元合作,当前成制度的校企合作模式主要为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教育部门将现代学徒制试点作为教育综合改革内容,向上争取3所职业院校列入省级试点,推动全市范围铺开了现代学徒制工作,目前全市中职学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学生规模已达240人。省人社厅正加快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政策的研究制定,该制度主要根据企业关键岗位的需求,以校企合作为基础,实行入企即入校,职工在学徒期内分别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在本企业通过师带徒训练实践技能,学徒期满,人社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企业给予相关补贴。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部门联动,整合相关单位在校企合作中的有益资源,共同促进校企合作更好发挥作用。
三、关于建设广泛的校外实训基地
企业是技能人才的用工主体,也是技能人才最直接、有效的培养平台。依托企业培养技能人才,更具实效性和针对性。教育部门引导荥经职中、雅职院、雅安职中等院校与相关企业通过订单班、共建实训基地等形式,为在校生离校前提供一线岗位实训机会,国家也出台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有关制度办法。人社部门在支持技工学校广泛建设实训基地基础上,也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16年以来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000余人。同时我们也将根据新形势需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行业设立鉴定站,满足企业人才评价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新形势需要,提升职业教育的针对性,探索更加灵活多样的校企合作模式,为青年技能人才的成长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政策支持。
四、关于加大对技能人才培训的经费支持
技能人才培养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政府、企业、学校共同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为人才培养提供有力保障。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财政性资金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人社部门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贫困家庭子女、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初、中、高级职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一次性鉴定补贴,年均投入资金1000万元;对企业一线职工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3000—6000元的培训补贴;拟对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支持;为提高大学生实践操作技能,将高校在校生纳入培训范围,年均使用培训资金约80万元;市财政从2016年起,逐步将公办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水平提高至6000元;同时,我们也在不断探索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机制,通过“雅州工匠”评选表彰、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力度,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社会风尚,引导更多的青年学生学技能、爱技能,走技能成才之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并扩大财政资金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着力提高资金投入使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联合校企共同做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五、关于建设兼职教师团队
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人才培养的关键。市内部分职业院校聘请企业高技能人才成为学校企业技能大师、客座教授等。人社部门定期组织技工学校老师到企业、其他学校学习、调研,探索推行新型学徒制中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制度,企业选拔优秀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着重指导学徒的岗位技能操作训练,学校、培训机构安排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的指导老师,负责强化学徒理论知识,做好与企业实践技能的衔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企校互通模式,鼓励企业高技能人才进校兼职教师,探索建立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制度,打造一支理论扎实、技能过硬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为后备技能人才培养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对校企合作的企业进行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我市正积极探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人社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抓紧研究制定企业新型学徒制管理办法,具体办法出台后将对符合条件、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落实培训补贴。税务部门将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精神,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继续探索校企合作激励形式,提高企业参与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