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更新行政权力清单,绘制执法程序流程图,对审计公告、执法信息、监督电话等及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已依法公开行政类信息41条,没有一条被依法撤销的情况。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执法文书格式,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对审计项目进行立卷归档。购置行政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等执法设备,保障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截至目前,已采购相关设备42.13万元。
三是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审计项目审理委员会,设置审核管理流程,对审计执法决定进行全方位审核。制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审计组长、法规科、部门负责人三级复核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参谋作用。
四是全面推进智慧执法平台建设。依托审计管理系统,加快建设 “金审工程”三期,积极推广大数据审计模式,今年首次运用大数据手段对74个市级一级预算部门、53个二级预算部门开展数据分析,对其中30个部门进行重点核查,实现了对市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