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择优选才。从行业领域杰出精英、返乡优秀人士、道德模范代表等新乡贤中选聘210名调解员,面向社会从高校法学专业生中招录一批具备高法律素养的专业调解员,采取“乡贤+专业”调解模式,建设一支通情、达理、明法的调解队伍,提高调解成功率和信服度。
二是加强培训。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必修课程”学习机制,明确调解员要完成10学时的集中岗前培训、14学时的专项技能培训、20学时的年度培训。同时,依托基层法庭建立人民调解业务指导师资力量库,通过庭审指导、案例指导、司法确认讲评等形式,对调解员业务进行实践培训,提高调解员专业调解水平。
三是激励赋能。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按照工作成绩和调解年限,设置首席、一级、二级、三级4个评定等级,采取个案补贴的方式,将等级评定与调解员补贴挂钩,按照案件难易程度,分别给予10—3000元的个案经费补贴,对双方当事人满意度高、履行情况良好的案件年终评定为“优秀调解案例”,发放“优秀调解员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