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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医院简报第252期

来源:市医院 发布时间:2019-07-18 10: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252期)

雅安市人民医院医务科                               2019年7月18日

医院组织召开2019年上半年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论证评议会

为促进我院学科专业技术发展,提高科室或个人申报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积极性,进一步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我院《关于下发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及其附件的通知》雅市医〔2017〕125号和《关于成立医疗技术与授权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雅市医〔2018〕51号文件要求,医院于2019年7月18日在七楼会议室召开了2019年上半年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论证评议会。医疗技术与授权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德明和11名委员参加会议,各项目申报负责人到场陈述内容。会议由医务科科长、医疗技术与授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车光耀主持。

会议首先由车光耀科长强调《关于下发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及其附件的通知》雅市医〔2017〕125号文件内容:通过立项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前科室应通知医务科、科教科,进入试用期,新项目试用期为三个月,新技术试用期为一年。每半年新技术负责人需递交《新技术动态监管、评价表》到医务科,医务科对实施的新技术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动态监管、评价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开展满一年的医疗新技术,开展科室负责人需递交《总结评价及转为常规医疗技术申报表》到医务科,进行总结、评价,确定是否终止、延期或如期转为常规医疗技术、项目,并对此次会议做出要求:1.各项目负责人阐述项目内容;2.各委员在评议论证完后确定是否为新技术或新项目;3.本次申报了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委员不参与评议;4.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表要填写完善,阐述详尽。

随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德明副院长强调:1.高度重视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我院是川西区域医疗中心,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可以填补部分空白,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的医疗服务;2.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要有创新性、实用性,要过伦理委员会讨论,对伦理及安全情况严格论证;3.要把科研项目与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区分开;4.规范管理。严格按我院相关文件对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进行管理。

此次论证评议会由医疗技术与授权管理委员会对2019年上半年申报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18项进行讨论,经过项目负责人阐述及委员会讨论,同意通过17项,其中新技术8项,新项目9项,并报伦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未通过1项。

会后,医务科将统计汇总2019年上半年申报的18项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及讨论通过立项数,整理成简报并发布,要求通过立项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我院《关于下发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及其附件的通知》文件内容执行。医务科对实施的新技术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并形成动态监管、评价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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