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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卫健函〔2019〕55号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第四届第3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6-18 17: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黎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传染性疾病专病专治专报销》(第10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传染病防治执行属地管理原则。目前全市各县(区)级综合医院均按要求设立了传染病收治区域,传染性疾病患者在指定区域治疗。市级设立了传染病院即市人民医院第三院区。该院区也是市级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

一、存在的问题。目前全市规范的收治场所仅市医院三院区,其余县(区)级综合医院由于医院大楼设计初期未将传染病收治纳入,医院内部设计不符合传染病收治规范的双走廊等要求,传染病患者在综合医院指定区域活动,存在交叉感染风险。同时,县(区)传染性疾病患者由于家庭照顾不便等诸多原因,不可能全部收治于市级传染病医院。

二、工作推进情况。市卫生健康委一方面强化对医院的院感监督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发生。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各县(区)传染病区建设立项,推进全市传染性疾病规范治疗。第三是逐步强化市级传染病医院的人员、能力等各方面建设,对全市传染病治疗起到龙头作用。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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