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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司法局与法院共同召开法律服务人员、民商事审判人员联席会议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6-03 19: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与法院民商事审判人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与民商事审判人员的关系,推动法律服务人员与法院民商事审判人员良性互动。5月28日下午芦山县司法局举行法律服务人员与法院民商事审判人员联席会,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茂天律师事务所全体执业律师、芦阳法律服务所、法院民商事审判人员共计15人参加会议。

会上,杨晓东庭长要求民商事审判人员在审查公民代理时要求其出具相关证明,且不能收费;法官不得为案件当事人介绍代理人、辩护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赵昌敏强调为规范和完善芦山县法律服务市场,打击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代理行为,请法律服务人员和法院提高警惕,擦亮眼睛,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的事情,及时向司法局举报投诉,绝不姑息。杨烨庭长介绍了设在法院的芦山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强调律师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在办理案件时要学会保护自己。

会上,法律服务人员与法院民商事审判人员围绕证据交换、开庭通知时间、开庭迟到处理、判决书的严谨性、庭审中审判人员的礼仪规范等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了共识。双方还畅所欲言、毫无保留的指出互相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表示下一步将规范行为,并互相配合、互相监督。

此次会议由县司法局牵头,旨在以此为契机,建立法律服务人员与法院民商事审判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机制,增进相互之间的尊重与了解,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从而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良性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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