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下述继承人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 | 不动产权坐落 |
1 | 雅房权证监证字第0086110号、雅市国用(2012)第34990号 | 陆琼 | 韩德和 | 房屋 | 韩德和 | 雨城区正和路6号6幢1单元1楼2号 |
2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25901号、雅市国用(2001)字第812-043号 | 高长应 | 李淑云 | 房屋 | 李淑云 | 雨城区文化路27号2幢2单元3楼6号 |
3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24644号、雅市国用(2001)字第1156-019号 | 张松发 | 章玉兰 | 房屋 | 章玉兰 | 雨城区建新路33号3幢2单元8号 |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