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名山区司法局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办法。以法律服务为引领,以法治宣传为抓手,以平台建设为载体,不断延伸法治扶贫触角,注重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用实际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坚持以法律服务为引领。依托“七五”普法和“法律七进”,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选派司法行政干部、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志愿者担任贫困村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联系方式在村(社区)上墙公开,满足老百姓各种法律需求,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最方便、最快捷的法律服务,切实实现全区142个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主要协助所在村(社区),审查法律事项,提供法律咨询,重点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经营、集体资产处置、产权抵押融资、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贫困村重大决策和管理工作事项提供法律服务。指导贫困村各产业行业协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章程、按章办事、合法经营,协调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各类法律风险。
二是坚持以法治宣传为抓手。大力开展对贫困户的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工作,教育和引导贫困户主动参与脱贫工作,激发主动脱贫的意愿,振奋贫困村广大干部群众精神,坚定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发挥其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脱贫帮扶各个环节和过程,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着力解决法律知识匮乏和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引导贫困群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整合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贫困村第一书记、农技员、乡镇干部,壮大法治扶贫政策宣讲队伍,引导贫困群众明政策、懂感恩、知荣耻。挑选贫困村中有文化基础、学习能力强的村民骨干,由法律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法治培训,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着力培育法律法规宣教和矛盾纠纷调处的中坚力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司法局法治宣传牵头抓总的职能,号召区级各有关部门,在各贫困村设置与农村农业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宣传标语和农业技术知识,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法治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三是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坚持服务场所设施建设和服务质量效果提升并重,坚持线上与线下服务资源相结合。依托名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18个乡镇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设立困难群众“法律维权岗”,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或居住偏远的贫困群众实施“预约上门服务”。实现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面对面的为群众解答问题,线上、线下双管齐下,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将贫困村矛盾纠纷登记并进行初步筛选分流,将工作分配给对应的律师和人民调解员,大大的缩短了矛盾纠纷处理时间,提高了处理效率。为群众零距离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更好地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