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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2019-02-21 10: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部门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中级人民法院职能简介

主要职能:1)依法审理第一、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案件。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申请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3)依法对全市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监督、指导其审判活动。4)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5)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6)负责全市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员额法官和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市法院的机构编制;对全市法院行使监察职能。7)承办其它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重点工作

我院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各项文件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以及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全力为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毒品专项审判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主动服务保障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确保司法公正高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始终从严治院,大力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和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引领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法院无下属二级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

市法院总编制110名,其中行政编制102名,行政工勤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103人,其中行政人员99人,行政工勤4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57人。

三、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市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7.59万元,上年结转818.4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13.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26万元。市法院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为2506.01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2832.23万元)减少326.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所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法院2019年收入预算2506.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18.42万元,占32.6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7.59万元,占67.3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法院2019年支出预算250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7.59万元,占67.34%;项目支出818.42万元,占32.6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法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06.01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26.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所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7.59万元,上年结转818.42万元;

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13.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87.5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29.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待遇标准提高和公务车辆补贴纳入了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1195.43万元,占70.8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3.91万元,占2.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97万元,占10.84%;行政单位医疗114.21万元,占6.77%;公务员医疗补助6.81万元,占0.4%;住房公积金144.26万元,占8.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2019年预算数为1195.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行政运行。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43.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82.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4.2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6.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144.2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7.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4.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323.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法院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无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接待,严格压缩该项支出预算。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我院机关按政策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轿车16辆,越野车2辆,大中型客车3辆,小型客车3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万元。用于24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案、办公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法院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相关报表没有数据,但依规应公开空白表格。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法院2019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相关报表没有数据,但依规应公开空白表格。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3.3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22万元,下降0.6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法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22.9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设备,业务装备及公务用车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应急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市法院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公务费:指机关运行经费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职工教育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党委工作经费。

5.福利费:指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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