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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4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4-24 17: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4月24日我局拟对《一次性使用医用乳胶导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27474

传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次性使用医用乳胶导管项目

(一)建设项目名称:一次性使用医用乳胶导管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宝兴园中园

(三)建设单位:四川省安利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租用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宝兴园中园1号厂房1层、2层局部厂房建设两条一次性医用乳胶导管生产线,配套相应的储运、供配电、给排水、办公、环保等设施。日产导管5万条(年产导管1650万条)。

(六)项目环保设施(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 治 措 施

预期治理效果

G1

工艺废气(颗粒物、氨、VOCs)

水洗+低温等离子+UV光解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G2

工艺废气(颗粒物、氨、VOCs)

达标排放

G3

盐酸雾

碱液吸收装置处理后尾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G4

灭菌废气

水环泵内水吸收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不低于95%,废气由20m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无组织

颗粒物、氨、VOCs、盐酸雾

以本项目厂房边界外10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达标排放

W1

生产废水

由本次建设的污水站处理达《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限值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名山河。

达标排放

W2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宝兴园中园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名山河。

达标排放

S1

废模具

外售废品回收站


S2

废乳胶粒

外售废品回收站


S3

不合格产品

外售废品回收站


S4

废包装材料

外售废品回收站


S5

滤芯、滤膜

厂家回收


S6

污泥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S7

废活性炭

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S8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施工期

通过合理安排工序和产噪设备位置,禁止强噪声源夜间施工等手段,加强管理,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营运期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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