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分类推进赋码工作。针对不同的市场主体分类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在设立登记时全部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对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主体,核发加载嵌入原9位组织机构代码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核发加载新的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对于营业执照上已加载统一代码的主体正常进行各项注册登记。
二是有序开展存量换发工作。全面开展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换照工作,截至目前已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5173户,换发企业营业执照3243户,换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执照322户。
三是按要求进行疑似重错码检查纠正工作。按照“谁赋码、谁纠错”和行业(区域)管理原则,针对市信联办下发的疑似重错码,根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纠正处理方案》,加强统计核实,高质量完成疑似重错码检查纠正工作。截至目前,核实涉及我区的疑似重错码14例。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文件、会议、培训、公告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督促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尽快到登记机关换发新证新照,在开展社会管理和提供服务中,进一步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