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名山河流域的水环境保护,强化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督工作。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3月18日下午,由副局长杨思红带队,组成检查组,对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在名山河流域开展的水污染防治执法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水污染防治执法工作情况介绍,详细了解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证件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水污染防治执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随后,检查组在名山城区、城东乡徐家沟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河段,现场查看了水污染防治情况。
检查组要求,区生态环境保护局要强化对名山河流域的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沿线重点企业、河段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徐家沟饮用水源的保护,坚决保护饮用水安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水污染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定,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