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全面达到省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标准,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区2019年须完成10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作。2019年3月21日,区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卫健局、环卫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对前期各乡镇申报的建制村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和综合情况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上,区环保局党组成员、环境监察大队长郑翔飞同志介绍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作任务以及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和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四项指标要求。参会单位依次就本单位职能职责、选取标准以及下一步打算进行了交流发言,初步形成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制村名单。
通过本次会议,进一步推进了雨城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利于带动村容村貌提升,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质量。在下一步工作中,区环保局将对照雨城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制村名单,加快推进后续工作,完成1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达到国家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