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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学习《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3-22 15: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8年9月27日,《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由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8年12月7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是四川省范围内首部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2019年3月20日,雨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学习《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由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述春领学了《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罗述春同志汇报了《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制定的背景、重要意义和《条例》八章六十四条的基本内容;传达学习了雅安市召开的《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会议的精神,重点学习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同志、市委副书记白云同志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宝兴县水利局、宝兴县环保局2019年3月7日对蚂蟥沟生态流量下泄不足、开出了首张破坏青衣江流域水环境首张罚单的情况;罗述春同志重点汇报了雨城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进展情况,表态要扎实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全力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确保青衣江河清水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春同志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作了强调讲话:一是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各位人大代表要结合今天的会前学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二是区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政府宣传并主动开展法规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带头深入基层和群众广泛进行宣传;三是区人大常委会要把监督贯彻实施法规的情况作为今后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对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适时组织对法规进行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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