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芦山县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开展一季度监督检查。
通过此次检查,为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全面深化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打下了扎实基础,同时也发现部分企业对持证排污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芦山县包装材料厂、芦山县荣源纸品有限公司、芦山县鸿鑫钢压延有限责任公司、芦山县华兴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填写自行监测台账。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芦山县生态环境局现场对企业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完善相关台账。下一步,将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相关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深入开展持证企业自行监测检查工作,督促持证企业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按证排污,达标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