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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

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2-11 11: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我省进入流感高发季节,我市报告发病远远高于既往同期水平,并有重症病例发生。春节将至,人群聚集、流动频繁,呼吸道疾病传染风险加剧。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呼吸道传染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按以下要求强化春节期间流感防控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流感是一种致死性疾病,要充分认识到流感等呼吸道疾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做好工作安排,落实医疗系统各单位工作责任,强化监测预警、免疫重点人群、规范疫情处置,广泛宣传动员。

二、落实医疗机构职责

各级医疗机构务必保障发热门诊的正常运转,务必抓好监测报告、预检分诊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三、加强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和处置

各县(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机构等人口密度较高、人群疾病抵抗能力相对较弱的重点场所的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和宣传,规范重点场所消杀工作,规范重点场所疫情处置和应急准备工作。

要加强流感样病例暴发或聚集性疫情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加强与学校、托幼机构等场所的信息沟通,及时发现处置疫情,严防传播蔓延。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级标准的流感暴发疫情,要在2小时内按规定程序报告。

四、加强卫生执法检查

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及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执法检查,同时加强对学校、商场、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毒、通风设备使用情况检查指导,出具监督意见书,必要时向相关管理部门通报情况,落实整改。

五、切实做好流感疫苗接种的宣传工作

应按照“知情、自愿、自费”的接种原则开展宣传,加大对孕妇、儿童、60岁以上老年等高危人群的宣传力度,做好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并且在接种疫苗的同时应开展疫苗效果评估和不良反应监测。

六、做好宣传教育

各县(区)要广泛开展流感等呼吸道传播疾病健康教育工作,向社会深入宣传流感等呼吸道传播疾病危害、预防措施及相关防护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针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风险沟通,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七、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各级疾控机构及医疗机构应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完善相关预案和防控方案。做好人禽流感、SARS、流感、新型冠状病毒等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相关流调、消杀药械、防护用品、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治疗药物及器材物资等应急物资的储备,明确调用程序,确保应急物资可及时有效使用。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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