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下述继承人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 | 不动产权坐落 |
1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66091号、雅市国用(2008)第21442号 | 杨清琼 | 高良俊 | 房屋 | 高良俊 | 雨城区迎新街1号2幢1单元10号 |
2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06719号、雅市国用(2002)字第1771-284号 | 唐超 | 龚光翠 | 房屋 | 龚光翠 | 雨城区南四路80号1幢1单元2号 |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