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经国家局审批,中国邮政将于2018年12月18日将发行《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纪念邮票一套2枚,小型张1枚。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履行邮票发行监管职责,国家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此套邮票印制与销售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
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此套邮票的监督检查,在总结以往专项检查经验的基础上,提前做好部署,结合本省(区、市)实际情况,细化监督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市(地)局人员以及邮政特邀监督员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要提前掌握邮政企业的销售方案等,督促邮政企业合理安排发运时间,保证邮票按时到达销售网点,尤其是偏远地区销售网点。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纪特邮票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范围要覆盖地市级以上城市,监督检查网点数不少于本省(区、市)纪特邮票销售网点总数的30%。可采取交叉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注重落实“双随机”检查相关要求。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邮票零售数量情况
国家局提前将此套邮票计划发行数量分配构成发给各省局,包括预订套票数量、零售数量、邮品开发、库存数量等。各省局要掌握了解本行政区域内邮票分配情况并通知各市(地)局,要求其据此于邮票发行首日开展核查。重点核查零售邮票计划数量分配情况,检查其是否存在违规销售情况。
(二)邮票销售信息公布情况
各指定纪特邮票销售网点是否在发行日前向社会公布了该套邮票名称、枚数、面值等信息,以及销售时间、种类、价格、零售数量等新邮销售服务信息。
(三)邮票供应情况
各指定纪特邮票销售网点在该套邮票发行首日是否按时提供预订邮票领取服务,是否按公布的数量供应了零售邮票。用户对邮票供应量尤其是零售量的评价情况。
(四)服务态度和环境秩序情况
邮政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邮票销售网点经营秩序情况。用户对营业人员服务态度、邮票销售网点环境秩序的评价情况。
(五)规范服务情况
检查邮政企业是否存在以下行为:1.在发行日前销售邮票;2.低于面值或者售价销售邮票;3.在发行期内高于面值或者售价销售纪特邮票;4.采用搭售等方式强迫消费者购买其他商品;5.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权益。
(六)邮票印制质量情况
用户对邮票墨色、套印、打孔等情况的评价情况。承担该套邮票印制企业所在相关省管局应组织对邮票印制生产监督检查。
三、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法,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取证、依法查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重视群众反映的关于纪特邮票零售工作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回应群众需求,及时依法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二)及时通报,对外公布监督检查情况
检查结束后,请抓紧对监督检查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汇总整理,注重数据的准确性,及时向邮政企业、市(地)局通报。各省局应将监督检查通报,包括行政处罚情况,及时在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请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本省(区、市)监督检查情况及数据汇总表报送国家局。同时,按要求录入邮票发行监督管理数据库系统。
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
2018年12月4日
(转载自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