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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关于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来源:国家邮政局 发布时间:2018-07-30 18: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各主要快递企业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推进邮政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国邮发〔2017〕67号),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邮政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为邮政业健康发展提供稳固可靠的安全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安全为基。把安全作为邮政业发展的前提,将安全生产贯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强化系统性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三)主要目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得到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得到大幅提高,内部安全管理得到规范和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得到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整体提升,有效保障邮政业安全稳定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有力推进安全邮政建设。

二、健全责任体系

(四)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确保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督促检查、应急救援、事故报告等职责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应当明确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应当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

(六)强化寄递安全统一管理。采取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与加盟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在安全保障方面实行统一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企业对其开办的快递末端网点要加强管理、培训,并承担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委托第三方企业提供安全服务的,不免除委托方承担的安全责任。

三、健全管理机制

(七)加强组织领导。企业应当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八)配齐安全管理员队伍。企业应当依法依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企业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鼓励企业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健全基本制度

(九)严格制度管理。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备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防止职业危害、应急管理、安全信息报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档案管理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以及涵盖所有生产经营过程和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变化及时更新修订。应当把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五、加大安全投入

(十)确保安全资金投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企业的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要保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费用必须专门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急救援器材和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应急演练等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投入。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一) 配齐安全生产设备。企业应当按照《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配齐营业场所、处理场所、机房、运输车辆安全生产设备。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企业的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设计建设前及竣工验收后,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六、加强教育培训

(十二)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企业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十三) 强化风险防范教育。企业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做到安全宣传教育日常化。应当及时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进行经常性安全警示教育,普及风险防范知识,提高员工安全风险辨析与防范能力。

(十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应当把依法依规、诚实守信等先进的安全文化融入到企业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之中,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举办有特色的安全文化活动,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七、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十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销号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实施登记管理。加强隐患治理,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应当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突出抓好营业场所、处理场所、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严密防范触电、火灾、交通运输等事故发生。

八、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十六)确保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企业应当做好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强化技术防范,切实提高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窃密能力。建立多层次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构建安全可靠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环境。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建设。

(十七)强化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企业应当严格履行保护用户数据的责任,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个人信息。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九、加强设备和作业安全管理

(十八)加强设备管理。企业所配置的安全生产设备,其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应当对安全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建立台账。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应当建立设备报废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升级安全设备。

(十九)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企业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企业生产现场要配备相应的消防、隔离、监控、报警等设备,分拣区和办公区、员工生活区之间要进行物理隔离。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营业网点、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二十)加强作业行为安全管理。企业应当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在开展日常安全管理等活动时,应当优先考虑保障从业人员、用户及公众的人身安全,在发生安全事件时,应将保证人身安全作为第一要求。

十、落实“三项制度”

(二十一)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企业应当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并作出验视标识。应当落实实名收寄制度,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外,企业收寄邮件、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等服务单据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应当落实过机安检制度,确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安检设备的配置、使用与管理工作,强化日常应用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应当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批量实名和特定方式过机安检等方式提升效率。

十一、加强应急管理

(二十二)健全应急预案。企业应当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寄递安保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防范等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重点岗位、重点设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做好预案之间的衔接。加强预案动态管理,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应当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十三) 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企业应当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以满足邮政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做到一线从业人员参与应急演练全覆盖,并加强演练后评估工作。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为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建立健全舆情预警、处置、保障机制,不断提高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二十四) 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企业应当建立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实行特殊时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照职责权限承担或者参与事件的处置。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要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督促检查,发挥地方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作用,协同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企业要认真落实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抓紧出台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国家邮政局报告。

国家邮政局

2018年7月30日

(转载自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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