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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邮政局 发布时间:2018-04-28 17: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近日,国内外接连发生多起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近期各类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五一”节即将来临,外出旅游人数较多,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我国一些地区已陆续进入汛期,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和行业平稳运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及时研究部署,狠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全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指导解决问题。要督促企业全面分析评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措施,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和行业平稳运行。

二、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确保节日安全。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针对“五一”节期间群众出行活动增多的特点,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尤其加强对车站、码头、广场、商贸市场等人员流动场所收寄的邮件快件安全检查,坚决将各类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要督促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生产作业场地、分拨中心、营业网点、中转场、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全力做好邮政行业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国邮电传〔2018〕28号),督促企业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严防发生影响行业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三、全力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生产厂房、工棚、仓库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靠近山体、江河湖畔、低洼地带等容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地区的生产处理场地、仓库、老旧局房的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格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工、停用。要督促企业切实做好汛期用电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火灾、触电等事故。要督促企业预先研判灾害性天气可能对行业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确保分拣作业场地人员、外勤投递人员、快递车辆司机等人身安全。要督促企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线路的监测监控,有效避免山洪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寄递渠道中断等事件。要认真做好消费者申诉受理工作,适时发布消费提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和设备储备,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要加强与气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沟通联系,强化应急协调联动。要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要督促企业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国家邮政局

2018年4月28日

(转载自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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