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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多措并举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工作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12-25 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建立完善制度,确保风险整体可控

成立雅安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出台《雅安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雅安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有序高效处置债务风险突发事件,确保债务风险整体可控。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夯实数据基础,稳妥处置存量债务

通过“置换一批、偿还一批、转化一批、清理一批”等多种方式分类妥善处置存量债务,逐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一是组织全市逐笔核实存量政府债务,确保债务真实可靠。二是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将符合置换条件的债务纳入年度置换计划。三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将资金兑付至债权人,确保置换债券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2015年至今,全市累计置换存量债务382,731万元,极大缓解财政压力,优化资源配置,腾出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已全部完成。无法置换的从债务系统剔除。全市政府债务仅含地方政府债券及外债转贷,有效防范潜在债务风险。

三、强化制度约束,严控隐性债务增量

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要求,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确保违法违规举债零发生,确保隐性债务“只减不增”。一是全面清理隐性债务,逐笔核实隐性债务情况,制定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稳妥化解隐性债务。二是坚决制止变相举债,坚决制止通过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举借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三是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对没有合规资金来源、存在违规举债融资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四是强化对地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监管,坚决制止其为地方政府建设项目融资或提供担保,规范向国有企业注资行为,严禁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国有企业,不将预期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国有企业偿债资金来源。

四、坚决防范风险,管好用好债券资金

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坚决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分年建立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将新增债券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前门”,推动发行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专项债券,优选包装成熟项目,发挥专项债券积极作用,加大补短板力度。

2018年全市成功对外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10个,金额171,200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有效充实土地储备资金,降低土地开发项目资金成本,有利于遏制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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