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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态流量工程措施和监控措施“五个最”实现“精准到位”

来源: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8-12-24 16: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最早”部署。早在去年环保督察来川之前,我局以最快行动,创新举措,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专门对最小下泄流量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意见后,率先在全省制定水电站整改名录,召集相关专业部门和技术人员研究制定“一站一策”编制提纲,并在全省推广;迅速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换意见落实工作会,统一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值计算方法和原则。(二)“最严”认定。要求全市所有在运行的水电站全部编制“一站一策”,按照全市统一计算方式限时修编,对所有编制的“一站一策”,按照新的执行标准由县区重新认定,市上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逐县抽查复核指导,确保“一站一策”符合回头看交换意见要求。(三)“最强”落实。市水务局迅速启动生态流量监管中心招标建设,建立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四同时”制度,与电站主体工程运行,承诺同时完成、流量同时公示、设施同时运行、员工同时培训,确保水电站绿色发展。将水电站生态流量巡查的责任落实给基层河长,作为生态流量管理的第一道铁闸挺立起来,织好监管工作的外围网络。印发《关于建立《雅安市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工作联动机制》,协同发改、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实行部门齐抓共管,建立长效机制,督促指导好县区的整改工作。(四)“最快”整治。市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对市内青衣江、大渡河等主要河流开展定期不定期全覆盖无死角现场巡查。同时,通过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控平台,开展定期不定期视频抽查,记录已纳入监控的电站下泄流量及监控运行情况。对不下泄流量或下泄不足量的电站进行调查处理,对或监控画面不能连接的,通报有关县区,责令电站限期整改完成。对监控屡出问题的,由经信部门责成电网公司予以解网,整改完成方可上网发电。(五)“最严”执纪。先后对17个电站进行解网整改,对3家电站退回取水申请,对54家电站发函限期整改,对前期已出现问题受到处罚解网的水电站,全面提高生态流量执行标准。根据新的整改方案,在完成自创动作的同时,还必须按照全省全市和整改方案节点目标完成序时整改任务。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目前,我市宝兴县、雨城区相关人员接受了纪律调查。对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电站将解网整顿,整改结果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河长制等各项工作考核。

通过全市水务系统共同努力,小水电生态流量治理初见成效,生态流量监管深入民心,基本消灭脱水河段,河道减水的趋势的得到有效扭转,清流回归青衣江大渡河的干支流,河流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水生生物数量逐渐增加,河流的生机与活力得到了初步恢复,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用日益凸显。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环保部驻西南督察局、省水利厅等单位对我市生态流量进行了多次检查,对我市生态流量监管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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