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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服务质量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04-11 11: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5年以来,我市政务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不断拓展信息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在加大信息报送力度中不断提高信息服务质量,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各级政府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提供了大量及时、准确的信息,对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存在抄袭他人信息、重复报送陈旧过时信息等现象。二是有的单位片面追求信息采用率和分数,信息报送重数量、轻质量;一般的零散动态信息报送较多,集零为整、重点突出、有深度、有广度的信息报送较少;个别单位对约稿信息应付敷衍,离撰稿要求相差较远。三是忽略苗头性、倾向性、预测性信息的挖掘和报送。四是对重大社情民意、突发事件等报送不够全面、深入、及时、规范,还存在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等问题;报喜的信息多,报忧的信息少,甚至只报喜,不报忧。五是部分单位信息报送制度不健全,把关不严、责任不落实、信息稿件粗制滥造。六是有的地方尚未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网络体系,存在信息盲点、信息报送滞后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影响了政府办公室参谋助手作用的更好发挥。为尽快纠正和克服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服务质量的通知》(川办函〔2005〕230号)要求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质量通知如下:

一、杜绝虚假失真信息

真实是信息的生命,是对信息工作最根本的要求。一是要把好来源关。采编的信息必须情况真实、素材可靠、数据准确,不能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真正做到反映问题恰如其分,上报成绩客观真实。严禁抄袭他人信息、重复报送陈旧信息、凭空杜撰信息的行为。二是要把住校核关。在上报信息前要认真核实,关键数据和有疑问的地方务必校核清楚。三是要把准分析关。要以科学的态度,一丝不苟的精神,做好对信息材料的定量和定性分析,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比较,杜绝以偏概全现象,确保信息的真实全面准确,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有效的信息服务。

二、加强信息调研和综合加工

搞好信息调研是提高信息质量的重要途径。既要站在政府工作和领导决策需求的高度收集信息、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又要脚踏实地,俯下身子捕捉基层的动态和声音,夯实信息工作基础,实现领导需求和基层情况的有效对接。要善于抓住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掌握第一手素材,及时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抓住社会生活中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深入调研。对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难点问题要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影响问题解决的制约因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要善于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借助部门和基层的力量,通过联合调研、委托调研等方式把信息调研工作富有成效地开展起来。

综合加工是挖掘信息深层次价值、提高信息质量的重要方法。要通过对大量原始、零散的信息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分析、综合、提炼和整理加工,形成系统的、有条理的、能从整体上反映某一方面工作态势或能揭示区域、行业工作全貌的信息。既要善于关注决策前的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情况、相关资料和科学依据,又要善于捕捉决策后的情况,迅速跟踪反馈决策的实施情况、社会各界反响、落实中遇到的新问题等,把信息服务贯穿于政府决策的全过程。

三、认真做好紧急重大信息的报送工作

对重大紧急信息的处理要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是及时报送,杜绝迟报、漏报现象。重大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所在区县和部门必须保持快节奏、高效率,力争在第一时间上报,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3小时上报,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在2小时内上报。不能以种种理由压制、延误信息报送。二是据实报送,确保内容准确无误,杜绝瞒报、误报现象。在具体报送工作中要注意保持信息要素的完整,不仅要说清时间、地点、人物、数量、规模和过程,还应阐明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做到既“快”又“准”。三是追踪最新动态,做好事态进展和处置情况的后续报告工作。四是切实做好信息报送与值班工作的衔接,避免因相互脱节延误信息及时上报。五是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都要建立和完善与市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有效对接的网络体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报送信息,提高信息传报、利用的时效性。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纵到底、横到边的信息网络体系,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四、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审签制度

政务信息是为政府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服务的,涉及面广,影响重大,有其固有的严肃性,必须以认真、审慎的态度对待。各区县、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尽快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审签制度。凡报送市政府的信息,必须经区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以上领导同志、市级部门分管领导同志审核、签字后才能上报。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重大紧急信息或不按有关制度和程序报送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市政府办公室将在查清责任的基础上予以通报并在年度政务目标考核中按有关规定扣减目标分值。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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