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芦山县司法局举办“我与宪法同行”艺术作品颁奖仪式。县依法治县办副主任谢丽出席颁奖仪式,并同县司法局局长何荣刚、副局长李现春同志分别为获奖作者颁奖。并组织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我与宪法同行”艺术作品展厅。
本次征集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共收到讲述“我”与宪法的好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的作品59件,经评审、公示,共评出获奖作品18件(绘画手工类9件、书法类9件)。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通过举办本次活动,极大激发了社会各界人士学习贯彻宪法法律的积极性,深入地推进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