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早上8点30,芦山县司法局职工杨义忠、王玉美来到芦阳镇第二小学督导学校组织的宪法晨读。
在晨读课上,二小的教师用幻灯片的形式给同学们讲解了“宪法宣传周”的意义,学生们了解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成,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通过晨读学习,学生们对“宪法”我国的根本大法有了更进一步深刻的认识。树立了从小热爱学习、学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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