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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编岗分离”机制 助力司法行政工作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12-04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贯彻探索“编岗分离”管理新机制的落实,芦山县司法局进行了编制管理改革性探索,把人员编制放在县司法局不动,让人员沉到乡镇司法所一线工作。

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研究。局领导在人员方面认真考虑,根据薄弱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年轻、缺乏工作经验的特点,选派局单位经验丰富有处理基层矛盾纠纷经验、业务素质强、对基层工作充满热情的同志。首先与选派人员个人进行谈心,了解个人想法和难处,做通思想工作。其次与乡镇党委沟通,落实选派人员在日常乡镇工作中的管理。选派了局单位鹿理功到芦山县司法局飞仙关司法所工作。

二是“编岗分离”人员扎实工作,主动作为。“编岗分离”新机制,服务在基层,充分调动了同志想干事、干好事的热情。“编岗分离”人员鹿理功同志虽然只有一年时间就要退休,但是怀着“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雄心壮志,发光发热,对基层工作充满热情、认真负责。在飞仙关司法所工作以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社区服刑人员走访、进行公共法律服务、访调对接等工作。

三是做服务群众的热心人,深受群众好评。鹿理功同志克服乡镇司法所相比局单位办公硬件设施等条件差的困难,不怕累、不怕苦,深入群众听民声,解民意。本着“真心服务群众,真心帮助群众”的理念,化解了思延镇李某赡养老人一案,让老人晚年得到了照顾;积极参与、组织了飞仙某某机砖厂涉及53户群众讨要土地租金的诉讼变更请求;帮助朝阳村被某某公司拖欠工资的群众与相关部门上诉事宜对接;做好访调对接,依法处理朝阳村任某上访问题;联合法院调解杨某与圣隆公司合同的纠纷;同时代理调解飞仙关镇政府与常某工程款纠纷一案。为群众和镇政府分忧解难,深受群众好评,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是“以老带新”,言传身教,帮助新同志进步。鹿理功同志工作经验丰富、调解实践能力强,不忘提携、帮助司法所新同志,在实战中帮助新人积累调解工作经验、掌握调解工作技巧,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案结事了的能力。鹿理功同志在日常工作中树立了司法行政工作者榜样形象,感染了新人。解决了飞仙关司法所调解工作人手紧缺、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更好推动司法所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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