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2-09-23 15: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2〕18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结合雅安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是一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旅游环境,确保我市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工作。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共同参与,综合治理,以达到“标本兼治,治本为主;整治与发展相结合,发展为主”的整治目标。

2、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对本辖区内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实行行政辖区包干责任制。

3、“十一”黄金周前,各县区政府制定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

4、各县区要分阶段,每月以简报或情况反映等方式将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报市旅游局汇总。12月初,各县区政府将贯彻国务院部署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报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附件:1雅安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

             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雅安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雅安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朱玉贵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维余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旅游局局长

    吴国忠   雨城区政府副区长

张昌陵   名山县政府副县长

李春模   芦山县政府副县长

黄学元   天全县政府副县长

罗福珍   宝兴县政府副县长

石俊明   荥经县政府副县长

     汉源县政府副县长

     石棉县政府副县长

侯启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雷经纬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绍忠   市卫生局副局长

冯正霖   市建设局环卫处处长

     市林业局副局长

     市文化局纪委书记

陈瑞琼   市工商局局长

杨国华   市物价局局长

     市药监局局长

唐世明   市质监局局长

     市民宗局局长

袁学平   市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袁学平同志兼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38号)精神,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的原则与重点

    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标本兼治,治本为主”、“整治与发展相结合,发展为主”的原则。集中时间和力量,重点整治目前严重影响我省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如“黑社”、“黑车”、“黑导”和欺客宰客、质量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活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省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旅游环境进一步优化,促进我省旅游健康发展。

    (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专项整治工作由省政府统一领导,以地方政府为主,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综合治理。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的城市是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主战场,要起表率和带头作用,用创优精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达标的城市,将建议国家旅游局取消其“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

    (二)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各地对旅游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查处,既立足当前,又谋划长远,在治标的同时,积极探索解决影响旅游市场发展深层次的问题,通过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标本兼治,固本强基,依法治旅。

    (三)整治与发展相结合,发展为主。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是我省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只能用改革和发展的方法来解决。整治和规范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各地要立足发展,创造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形成公平竞争、合法经营、业务规范、旅游者满意,有利于旅游发展的市场秩序。

    二、整治工作的内容与分工

    我省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要突出抓住“一点两线”。以成都地区为重心,以成都—都江堰—九寨沟一黄龙、成都一峨眉一乐山两条精品旅游线路为重点,着力整顿和规范全省旅游市场秩序。

    (一)实施和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实行行政辖区包干责任制。凡是在旅游开发、经营、服务及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由辖区所在地政府负责,落实责任制。

(二)加强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根据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治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省级部门要加强协调和督导,地方各级部门要身体力行,扑下身子抓落实。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的行业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和非法从事导游活动,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对无证导游,导游人员擅自变更运行计划,增减旅游项目,中止导游活动,索要小费以及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行和在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指挥公安系统打击旅游市场欺行霸市、骗财骗钱,借导游服务之名从事色情活动的“陪游”、“伴游”。对旅游沿线车匪路霸,在机场、车站、码头、市区广场等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抢拉游客、敲诈勒索等恶劣行为,以及危害旅游景区(点)治安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坚决打击。省工商局负责组织指挥工商系统,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私授私收回扣、制假售假、乱设摊点和境外驻华机构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指挥交通运输系统对无证(牌)车辆从事非法旅游客运,不符合旅游客运车辆技术等级规定的车辆营运,以及带“病”客车营运,旅游汽车运输公司不按规定配备双班驾驶员,不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行程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

省安办、省质监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机场、车站、码头、民航、铁路的安全检查,加强对索道、电梯、锅炉、消防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对旅游景区(点)餐饮食宿卫生依法实施监督和开展防疫工作,对景区(点)、沿线无证经营餐饮食宿和非法行医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省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宗教局等景区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旅游景区(点)游览环境的治理,加强对承包寺庙诱客烧香欺诈敛财行为的查处。

    省物价局负责组织物价系统对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调整进行听证,并向社会公告;对旅游景区(点)随意涨价行为和对旅游商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次价高等行为的查处。

省药监局负责景区(点)和沿线商店非法经营假药和假劣药的查处。

宣传部门负责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在省内主要媒体开辟旅游专栏,宣传旅游政策法规,提供咨询服务,正确引导旅游消费,曝光违规和投诉典型案件。坚持正面宣传引导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旅游部门、新闻单位相配合,对社会影响大的负面报道事先应经宣传和旅游部门审核。

三、整治工作进程

(一)8月底,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二)9月份,各市、州政府制定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

(三)9月底,省政府将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对全省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10月起,国务院将组织国家有关部门对全国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各地要分阶段,每月以简报或情况反映等方式将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报省旅游局汇总。12月上旬以前各市、州政府将贯彻国务院部署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报省旅游局,由省旅游局汇总后上报省政府。

 

附件:全省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OO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全省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洽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怀臣  副省长

副组长  李大宁  省政府副秘书长

        崔志伟  省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  狄廷国  成都市副市长

        徐明忠  乐山市副市长

        白理成  阿坝州副州长

        汤留生  省公安厅副厅长

        翁蔚祥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卓凯星  省卫生厅厅长

        杨洪波  省建设厅副厅长

        曹正其  省林业厅厅长

        窦维平  省文化厅副厅长

        张  谷  省旅游局副局长

        先开金  省工商局副局长

        胡安荣  省物价局局长

        徐宽宁  省药监局局长

        韩儒理  省质监局局长

        王增建  省宗教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张谷同志兼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