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保管不善,樊秋阳位于雨城区熊猫大道386号9栋1单元9层902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川(2017)雅安市不动产权第0004170号)遗失、位于雨城区羌江南路107号1层20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雨城0101812、雅市国用(2002)字第1917号)遗失、位于雨城区羌江南路107号1层19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雨城0101813、雅市国用(2002)字第191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鹏杰(代理人)
2018 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