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 | 第二十七批(2018年12月3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510000201811290063 | 雅安市荥经县 大田坝乡的大田坝熊家山化工厂长期产生刺鼻性气味,该气体造成厂区背后山坡上的树木全部枯萎死亡;该厂靠山的最高的厂房的设备运行时噪音很大;该厂最后修的混凝土厂房有很多管子向外排放具有臭鸡蛋气味的白色烟雾。 | 雅安市 | 大气,噪音 | (一)关于“长期产生刺鼻性气味,该气体造成厂区背后山坡上的树木全部枯萎死亡”的问题。该公司产生的电解废气经氢氧化钠溶液三级洗涤和一级水洗涤后排放,排放口安装有氯气在线监测设施。县农业局对该公司厂界周边的农作物、果树、果苗等生长情况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未发现有异常病害情况,也未发现死亡的现象;油菜、豌豆、青菜等庄稼蔬菜,均长势正常。 (二)关于“该厂靠山的最高的厂房的设备运行时噪音很大”的问题。荥经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新添.大田坝工业园区内,卫生防护距离内无住户居住,无噪声敏感点。2018年11月21日,荥经县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为:1#厂界西北面大门昼间52.6dB,夜间49.0dB,2#厂界东南面围墙外昼间53.7dB,夜间49.3dB,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 (三)关于“该厂最后修的混凝土厂房有很多管子向外排放具有臭鸡蛋气味的白色烟雾”的问题。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 责任领导:荥经县政府副县长 赵勇 责任单位:荥经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荥经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兰树明 | ||
2 | X510000201811290062 | 雅安市荥经县庙岗村 庙岗桥下河道边的水泵房内安装大功率抽水泵,运行时噪音很大。 | 雅安市 | 噪音 | (一)关于“荥经县庙岗村庙岗桥下河道边的水泵房内安装大功率抽水泵”问题,经查,我县庙岗村庙岗桥下300米范围内共有提灌站三座,其中两座位于庙岗桥下游方向,一座10年前就已报废,另一座已两年未使用。还有一座提灌站位于庙岗桥上游方向河道旁,在大田坝乡民福村境内,目前仍在使用。此处提灌站修建于2009年,产权属于民福村村委会,主要用于民福村农业提灌用水及其他用水。此处提灌站主要集中在春耕灌溉用水时使用,平时不定期使用。 关于“运行时噪音很大”问题,目前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 责任领导:荥经县政府副县长 许恒勇 责任单位:荥经县农业局 责任人:荥经县农业局局长 牟涛 | ||
3 | X510000201811290064 | 雅安市荥经县 荥经佳仕达化工厂清洗铅条和清洗电解槽的部分废水直排水沟,渗漏到土壤里,造成河流和土壤重金属超标。 | 雅安市 | 水 | 收到信访举报件后,市环保局高度重视,赓即联系荥经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于2018年11月30日前往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厂区上、下游地表水及周边土壤进行取样监测,目前有关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 | 责任领导:市委常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白云 责任单位:雅安市环境保护局、荥经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余刚平、荥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勇 有关情况正在调查中。 | 无 | |
4 | X510000201811290065 | 雅安市石棉县 美罗乡和宰羊乡交界处的砖厂,开采挖料和破碎未采取防尘措施;该厂野蛮开采曾引起山体滑坡,危害村民安全。 | 雅安市 | 大气,生态 |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美罗乡和宰羊乡交界处的砖厂,开采挖料和破碎未采取防尘措施”。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美罗乡和宰羊乡交界处有2家砖厂,正在整改提升中。检查时,没有开工生产。现场发现,天成砖厂堆料场部分渣土未进行覆盖。已督促砖厂尽快完成覆盖。 2.关于“该厂野蛮开采曾引起山体滑坡,危害村民安全”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家砖厂在2017年3月份采矿权到期后被国土部门依法关闭,没有开采行为。经现场检查,无滑坡、崩塌现象,也无松散堆积物,山体稳定。村民居住区距离山体较远。 | 属实 | 责任领导:石棉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付君太 责任单位:石棉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石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建刚 11月30日,明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付君太为责任领导,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宰羊乡政府、美罗乡政府配合开展案件办理工作。11月30日,案件办理工作组到现场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初步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一)关于“美罗乡和宰羊乡交界处的砖厂,开采挖料和破碎未采取防尘措施”,12月1日,天成砖厂堆料场渣土已完成全覆盖工作。下一步将继续督促砖厂做好整改工作,在未通过整改验收前不得擅自生产,加强两家砖厂的日常巡查监督工作。 (二)关于“该厂野蛮开采曾引起山体滑坡,危害村民安全”,下一步将督促乡政府加强地质灾害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乡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人员进行监管。国土部门对群众反映区域进行了地质勘查,经认定该区域内山体稳定,山体上部斜坡属切向性边坡,坡体岩石较为完整,无大规模脱落迹象。故不会对周围居民形成威胁。 | 无 |
5 | X510000201811290061 | 雅安市汉源县 万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虽建成,但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处置不到位;园区内的企业长期偷排废水,严重污染大渡河。 | 雅安市 | 水 | 正在调查核实。 | 责任领导: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白云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汉源县政府 责任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李忠茂、市环保局局长余刚平,汉源县政府副县长朱国永 11月30日接到转办件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赓即赴汉源县,在汉源县政府515会议室召开案件交办会,会后立即赶赴现场核实举报情况。12月2日,调查组继续现场查看污水管网和企业排污情况。 | 无 | |
6 | D510000201811290059 | 雅安市荥经县兴恒康医养结合项目,环评过程中涉嫌造假操作,希望督查组重视该问题调查处理。 | 雅安市 | 其他污染 | 群众反映关于“雅安市荥经县兴恒康医养结合项目,环评过程中涉嫌造假操作,希望督查组重视该问题调查处理。”问题,经查该项问题不属实。 2017年11月27日雅安市环保局收到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荥经县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兴恒康康养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于接到荥经县当地群众反映该项目未批先建,提供虚假的公众参与调查结论,质疑该项目选址的合理性等问题,市环保局对该项目报告书作出了暂缓审批的决定。2018年2月2日,荥经县环保局对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环保违法行为出具了《环境行政处罚告知书》(川环法荥罚字〔2018〕02号),要求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受到行政处罚后,兴恒康项目停工。在2018年4月19日雅安市环保局第二次收到“报告书”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申请资料,依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专家技术复核意见,以及荥经县卫计局、荥经县教育局、荥经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荥经县环保局、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等部门对群众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的相关材料,市环保局于2018年4月20日-5月4日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告;7月3日-7月9日市环保局拟做批复决定,并在门户网站进行了拟批准公示。在拟批准公示期间,市环保局继续接到反对该项目建设的电话和《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康养结合项目环评起诉书》传真件,鉴于该项目在整个受理到公告期间,存在反复投诉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2018年7月31日上午10:00市环保局在荥经县荥经饭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康养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行政许可听证会。并依法于2018年8月3日对该项目做出了审批决定(雅环审批〔2018〕15号),批复认定该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收到雅环审批〔2018〕15号审批决定后,兴恒康项目复工建设。综上,兴恒康康养结合项目不存在环评过程中造假问题。目前正在作群众回访工作。 | 不属实 | 责任领导:荥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姜伟 责任单位:荥经县民政局 责 任 人:荥经县民政局局长 郝克宣 从11月30日开始,荥经县委和政府组织了现场处置组、信访接待组等5个工作组,积极开展了该事件相关处置工作。安排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环保局、县规建住保局、县公安局、严道镇调查核实。并对周边群众住户进行宣传解释工作。 | 追责问责组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