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天全县境内流域环境保护工作,天全县饮用水源监测、监管和巡查,严肃处理巡查发现的问题,确保全县农村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的相关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在对全县农村集中供水区域进行保护和划定,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的基础上,县环保局联合县水务局对全县农村集中供水水源地进行了重新划定,确立了保护区范围,现已到了专家评审环节,预计今年年底完成对水源地的相关工作。
下一步,天全县将在工作中持续加强水源保护和监督,在一级保护区内(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设置固定警示标志的同时,每月进行两次水源巡查,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及时上传下达水质信息。严禁水源地范围内存在违法排污行为,严禁有从事网箱养殖、游泳、垂钓、捕捞等活动,切实保证水源地附近没有危险废物经营、储存场所。强化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公众参与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机制,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加强公众培训,积极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为人民健康把好“水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