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 | 第二十一批(2018年11月30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510000201811230023 | 雅安市荥经县民福村1组 荥经佳仕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污水未循环使用,产生的危险品固体废物含有大量重毒物六价铬、氯化钡、硫酸钡,全部偷排至荥经河。 | 雅安市 | 水 | 2018年11月24日到27日,荥经县政府副县长赵勇率县环保局、县发改经商局、县安监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大田坝乡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对投诉案件反映情况开展现场调查。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1.信访件中反映关于“生产污水未循环使用”问题。经查,该项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荥经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成分为氯化物、纳盐等,经厂区内的生产废水循环池循环使用,荥经县前期已要求企业对生产废水循环水管安装了流量计,如实记录生产废水回用情况。经调阅企业自行安装的视频监控和荥经县环保局安装的远程监控情况,均未见企业存在排放生产废水的情况。 2.信访件中反映关于“产生的危险品固体废物含有大量重毒物六价铬、氯化钡、硫酸钡,全部偷排至荥经河”问题。经查,该项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荥经县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每年1次在清洗储槽和检修电解槽时会产生含铬的盐泥。厂区设置暂存间,统一收集和暂存盐泥,地面做防渗处理,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与具备处置资质的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统一将盐泥送外处置。2018年9月21日,荥经县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同一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企业所在地及项目周边土壤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土壤内总铬未检出。11月17日,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上下游地表水质情况进行了监测,经监测均未检出六价铬(雅环监字(2018)第308号)。 | 不属实 | 责任领导:荥经县政府副县长 赵 勇 责任单位:荥经县环境保护局 责 任 人:荥经县环保局局长 兰树明 在今后的工作中,荥经县人民政府责成县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一是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加大对企业夜查和暗查,确保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各项环保指标达标;二是督促企业做好自我监测,定期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维护,不断完善各类环境管理制度和相关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账,按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申报、储存和处置;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工作,消除群众误解,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 未发现需追责问责情况。 |
2 | X510000201811230009 | 雅安市市辖区 存在环境问题:1.雅安市雨城区京昆高速的金元新型墙体材料厂排放淡蓝色烟气;2.汉源县四川省宝清果业集团汉源宝清果业有限公司疑似向旁边甘溪坝沟偷排废水;3.雨城区陇西河道存在种植现象,且疑似有污水直排河内;4.青衣江尚岸多处污水提泵站存在渗漏、疑似污水直排河内、未清淤和未禁止种植等问题;5.周公河旁边的太源村有污水排入,且污水管网破裂,周公堰急需清淤;6.河长制公示牌需要加强整改和管理;7.雅安市汉源县流砂河沿岸有大量采砂及相关企业,砂石堆积如山,且有大量垃圾,且有疑似企业偷排污水现象;工业园区管网断裂。 | 雅安市 | 水,其他污染,大气 |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雅安市雨城区京昆高速的金元新型墙体材料厂排放淡蓝色烟气”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雅安市金元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排放淡蓝色烟气,主要是指经脱硫塔处理后,通过28.5米高排气筒排出的烟气,因隧道窑产生混浊高温的烟气经脱硫塔喷淋脱硫处理后排放,导致排放的烟气中有大量的水蒸气,其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当水蒸气含量较大时,排出尾气呈白色;当水蒸气含量较小时,排出烟气以青山为背景的视觉表现呈淡蓝色。2018年11月24日,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脱硫塔排放口尾气进行了测管协同监测,其监测报告(雅环监字(2018)第312号)显示:脱硫塔排放口尾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6.1 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149 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36 mg/m3,其所测项目监测结果均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二中人工干燥及焙烧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关于“汉源县四川省宝清果业集团汉源宝清果业有限公司疑似向旁边甘溪坝沟偷排废水”问题。经调查核实,该项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该公司已于2013年停产,未发现排放生产废水现象。通过查询,该公司自2013年11月起无生产用电、用水记录, 2017年9月29日,该公司向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汉源县供电分公司申请办理了生产用电销户记录,该公司至今处于长期停产状态。 3.关于“雨城区陇西河道存在种植现象,且疑似有污水直排河内”问题。经核查,该项问题属实。2018年11月24日,雨城区河长制办组织工作专班对陇西河道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清理工作,经排查,陇西河北郊境内周边农民在河道种植萝卜等农作物4.5亩,北郊镇三星桥处的生活污水出口,因未建成截流管网,导致此处有污水排入河道。 4.关于“青衣江尚岸多处污水提泵站存在渗漏、疑似污水直排河内、未清淤和未禁止种植等问题”问题。经调查核实,该项问题属实,2018年11月24日下午,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芦山县人民政府、宝兴县人民政府组成专班,对雨城区、芦山县、宝兴县三个县(区)境内的所有提泵站及河道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检查发现:一是雨城区朝阳街口(6号)、彩虹桥头(9号)2座污水提泵站的进水口存在阻塞、管口渗漏情况;二是青衣江在陇西河、濆江河河口等河段有淤积;三是青衣江部分河段存在种植行为。 5.关于“周公河旁边的太源村有污水排入,且污水管网破裂,周公堰急需清淤”问题。经调查核实,关于“周公河旁边的太源村有污水排入,且污水管网破裂问题。”问题不属实。南郊乡太源村属于山区村,全村100余户农房分散布局在山坡上,生活污水存储于粪坑用于积肥还田未外排,太源村无污水管网。经反复查找,在村道边有一处供水管接头破损漏水,导致村道上有泥浆及青苔,影响道路美观,南郊乡人民政府当即安排专人采购水管接头更换维修,清扫道路。经调查核查,关于“周公堰急需清淤”的问题属实,因周公河电站拆除未同相关部门达成一致补偿条件,清淤工作推进效果不理想,南郊乡人民政府已开展了周公堰垃圾清理工作。 6.关于“河长制公示牌需要加强整改和管理”问题。经调查,该项问题属实,11月24日-27日,通过市水务局工作专班抽查及各县(区)排查,发现部分公示牌确实存在问题,主要是河长公示牌竖立位置不当、内容不完整、河长及电话发生变化未及时更新、缺乏维护等问题。 7.关于“雅安市汉源县流砂河沿岸有大量采砂及相关企业,砂石堆积如山,且有大量垃圾,且有疑似企业偷排污水现象,工业园区管网断裂”问题。关于“雅安市汉源县流砂河沿岸有大量采砂及相关企业,砂石堆积如山,且有大量垃圾,且有疑似企业偷排污水现象”问题,经调查核实,该项问题属实。现场检查时,两河口砂石厂、汉源县隆信建材有限公司及汉源县希晨贸易有限公司3家企业在生产,国资公司1号砂场及天伟贸易砂石停产。5家砂石厂均距离河道较近,共有三处大堆砂场,一是位于旭河与流沙河交汇处的两河口砂石场,砂石堆放量约12万立方米;二是位于甘溪坝沟与流沙河交汇口下游100米处的甘溪坝砂石场,砂石堆放量约8万立方米;三是位于流沙河大桥上游150米左岸处国资公司1号砂石场,砂石堆放量约5万立方米。砂石原料大部分都已使用防尘网覆盖,有零星原料未覆盖,流砂河河堤部分区域堆放了建渣,河道内有少量生活垃圾;同时,对正在生产的3家砂石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汉源县隆信建材有限公司在沉淀池底部紧邻河道处,设置有3个可开闭式排口,现场检查时处于关闭状态,有少量废水逸出;汉源县希晨贸易有限公司在沉淀池里设置了旁路通往河道,可通过三通管道向河道排污,现场检查时未排水。以上两家企业私设生产废水排口,均有偷排嫌疑。 关于“工业园区管网断裂”问题,经调查核实,该甘溪坝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断裂问题不属实,万里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断裂属实。2018年6月30日,万里工业园区因集中暴雨引发“6·30”洪涝灾害,损毁园区污水管网约9公里,管网检查井300个,洪灾发生后,汉源县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沿线涉水排放企业停止生产,并于2018年7月10日,抢通了一条临时应急污水管网,用于企业排放污水。经现场核查,临时应急污水管网全线无损坏断裂,运行正常。 | 属实 | 责任领导: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白云;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责 任 人:市环保局局长余刚平、市住建局副局长张军、市水务局副局长杨晓波、雨城区副区长漆贵良、市经信委副主任唐海洋、汉源县副县长朱国永 2018年11月24日,市环保局高度重视,赓即会同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雨城区人民政府及汉源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判,对投诉问题进行分解落实,压实相关调查处理单位责任,安排部署案件调查办理工作。 (一)关于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市环保局要求该项目继续加强脱硫设备的运行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雨城区环保局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提高巡查频次。 (二)关于第三个问题的处理情况。市水务局按照边排查、边清理的原则,现已全部完成清理工作,并竖立警示提醒标识牌15个,在1路公交LED显示屏上进行宣传。2018年,市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拟实施陇西河污水截留干管二期工程(红珠宾馆至二十团挡墙),该工程已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拟于2018年12月15日进场施工,预计2019年4月30日竣工。2019年,雨城区人民政府计划启动上里镇污水管网、北郊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进一步提高陇西河沿线污水收集率,上里镇污水管网预计2020年10月完工,北郊镇污水管网预计2020年6月完工。 (三)关于第四个问题的处理情况。1.关于“青衣江尚岸多处污水提泵站存在渗漏、疑似污水直排河内”问题。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立即安排市政公司对雨城区朝阳街口(6号)、彩虹桥头(9号)2座污水提泵站进行维修整治,清理进水口阻塞杂物,对管道接口进行封闭堵漏,同时对市政公司日常巡查维修记录进行了检查,要求市政公司加强对污水提泵站的日常检查,发现渗漏、堵塞等问题立即进行处理,规范巡查维修记录,建档立志。市政公司已于11月28日完成2个污水提泵站的维修整治,无污水渗出现象。2.关于“青衣江未清淤和未禁止种植等问题”问题。虽在陇西河、濆江河河口等河段有少量淤积,但对行洪没有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雅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河道淤积情况适时启动陇西河、濆江河河口等处的清淤、疏浚工作。2018年7月,雅安市水务局制定印发了《雅安市集中整治非法围垦河滩种植农作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围垦河滩种植农作物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对种植的玉米等高秆农作物进行了清理。经过集中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物基本清理完毕,但还有少量农作物。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影响行洪的农作物清理力度,确保行洪安全。 (四)关于第五个问题的处理情况。11月24日上午,南郊乡人民政府一是制定《周公河电站引水渠(周公堰)清理保洁整改方案》,组织对辖区内周公堰及周边垃圾和有淤泥的渠道进行全面清理,预计2018年12月30日清理完毕。二是加强周公堰垃圾管理,在现有基础上加强周公堰周边网格员巡查,禁止农户倾倒垃圾到周公堰;三是做好环保知识宣传。加大周公堰沿线农户环保知识的宣传,让环保意识深入人心,促使群众自觉维护生活环境。 (五)关于第六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4日,市水务局下发(雅河长制办发〔2018〕27号),要求各县(区)按照“谁竖立、谁监管、谁排查、谁更换”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河长公示牌进行一一排查,针对部分存在问题的公示牌,逐一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及责任清单,各县(区)按照整改要求立行立改,截止11月30日已完成整改更换公示牌132个,其余公示牌按照制定的整改计划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六)关于第七个问题的处理情况。1.关于“雅安市汉源县流砂河沿岸有大量采砂及相关企业,砂石堆积如山,且有大量垃圾”问题。汉源县人民政府责成汉源县水务局加强对流砂河沿岸砂石堆放场的管理,要求砂石进行集中、规范和安全堆放,并对砂石进行了全覆盖和安全防护,截止2018年11月26日,已完成对零星未覆盖砂石料的覆盖工作,同时,汉源县水务局安排沿河相关乡镇对河道垃圾开展清理工作,已于2018年11月30日完成垃圾清理工作。2.关于“疑似企业偷排污水现象”问题。汉源县人民政府责成汉源县环保局对存在涉嫌私设生产废水排污口违法行为的汉源县隆信建材有限公司和汉源县希晨贸易有限公司2家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要求企业立即对私设排污口进行封堵。2018年11月26日,汉源县环保局已对2家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汉源县隆信建材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立案号:汉环立〔2018〕36号;汉源县希晨贸易有限公司立案号:汉环立〔2018〕37号),目前,上述2家企业已对排污口进行了封堵。 | 无 |
3 | D510000201811230043 | 雅安市天全县紫石乡新置村宏泰公司新地头砂厂,开挖耕地采砂石(大概10亩耕地),破坏生态环境,把污泥直接排放到青衣江,污染水质。砂厂老板刘名杰威胁村民,有靠山,有关系,反映多次,都没有解决。 | 雅安市 | 水,生态 |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信访件中反映的“雅安市天全县紫石乡新置村宏泰公司新地头砂厂”全称为鸿腾建材有限公司锅底沱砂场。 1.关于“雅安市天全县紫石乡新置村宏泰公司新地头砂厂,开挖耕地采砂石(大概10亩耕地),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工作组在现场调查时发现,该砂场租用紫石乡新地头村三组村民吴克强的土地上存在新挖掘出的坑洼。天全县国土资源局通过分析勘测图、相关林权证、承包责任书,确认该公司租用吴克强退耕还林地9亩(租期10年,年租金1500元,已经付清租金)。目前实际使用面积约5.69亩,该土地的林地使用手续已在林业部门办理了相关许可(天林地许临字〔2018〕3号)。经调查询问,该公司砂场在平整土地过程中,确实对土地进行了部分挖掘,挖掘的泥沙石用于堆料场和进出便道的铺设。该公司在《临时占用土地复垦方案》未取得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开挖,天全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11月25日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18〕15号),责令砂厂立即停止开挖临时用地的行为,在复垦方案未批复前不得擅自开挖。 2.关于“把污泥直接排放到青衣江,污染水质”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调查,2018年3月1日,该公司与天全县农兴源生态农业农民合作社签订了绿化泥土供应协议书,压滤机压滤后的污泥露天堆放在租用林地上并采取防尘网临时覆盖,达到一定量后由该合作社进行收购,2018年11月1日,已向天全县农兴源生态农业农民合作社提供泥土200吨。现场检查过程中,工作组未发现有污泥直接排放到天全河(青衣江支流)的情况。2018年11月25日,天全县环保局对距离该公司砂场场址上游50米、下游100米紫石乡新地头村天全河断面水进行了采样,根据监测报告(天环监字〔2018〕第1116号)显示,天全县紫石乡新地头村锅底沱沙场天全河断面水PH、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均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标准浓度限值范围内。但经调查核实,2018年该企业2次被发现有将沙场污水直排入河情况,对河道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018年6月3日,天全县环保局在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违法设置排污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天环罚〔2018〕11号),处以罚款5万元,并责令其对排污口进行拆除。该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对排污口进了拆除。2018年11月12日,天全县水务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鸿腾建材有限公司锅底沱砂场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砂场立案调查,并于2018年11月19日向该砂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水罚〔2018〕16号)。 3.关于“砂厂老板刘名杰威胁村民,有靠山,有关系,反映多次,都没有解决”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信访件中所称“砂厂老板刘名杰”应为鸿腾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明洁。11月25日,天全县公安局走访了砂厂附近群众,未了解到群众反映刘明洁威胁村民的情况。同时通过查阅接处警登记资料,自2017年12月底该砂厂开始生产以来,公安机关未接到该砂厂与周围群众发生矛盾纠纷的警情或反映该砂厂威胁周围群众的举报,也没有接到砂厂老板刘明洁及其他相关人员威胁周围村民的反映。 | 属实 | 责任领导:市委常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白云 责任单位:雅安市水务局、天全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雅安市水务局局长 于冀川;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徐良 2018年11月24日,市水务局会同天全县人民政府组成案件调查组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关于“雅安市天全县紫石乡新置村宏泰公司新地头砂厂,开挖耕地采砂石(大概10亩耕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市水务局会同天全县人民政府一是责令该企业在《临时占用土地复垦方案》批复之前,不得开工建设,同时在后续经营中,必须使用好、管理好租用土地。二是加强监管。监督该企业依据批复的《临时占用土地复垦方案》进一步规范用地管理,落实《临时占用土地复垦方案》各项要求,确保归还土地时恢复土地原状。 2.关于“把污泥直接排放到青衣江,污染水质”问题。该企业已经将入河排污口进行了物理封堵,进一步完善洗沙沉淀措施,杜绝污水直排入河情况发生。因前期2次被发现入河排污被处罚,天全县水务、环保、紫石乡政府等部门将进行全方位巡查督查,加强监管力度,新置村村级河长将该企业作为重点巡查对象,一旦再次发现有入河排污行为,相关责任部门将进行严厉处罚。 下一步,市政府责成市水务局、天全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强化巡查检查,严格逗硬执法处罚,继续做好该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严格依法查处入河污水乱排乱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对违规用地、越界开采、非法掠夺、私挖滥采、暴力抗法的黑恶势力,坚决予以打击,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现象,坚决予以从严、从重处理,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 无 |
4 | D510000201811230037 | 雅安市荥经县严道镇蔬菜村举报雅安市环保局在荥经县兴恒康医养结合项目环评听证会前后造假。听证会之前,教师小区提交了20多份参加听证会的申请,雅安市环保局采取各种违规手段,导致最终只有3、4人参加听证;听证会时,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雅安市环保局李呈祥不断打断申请人,制止申请人放录音。最后听证会笔录上记录:申请人有反对意见,但无提供证据;听证会后,举报人向雅安市环保局反映造假的问题,并提供有关证据,但雅安市环保局不听不看。希望将此案件转交四川省环保厅调查处理。 | 雅安市 | 其他污染 |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1.关于“雅安市荥经县严道镇蔬菜村举报雅安市环保局在荥经县兴恒康医养结合项目环评听证会前后造假。听证会之前,教师小区提交了20多份参加听证会的申请,雅安市环保局采取各种违规手段,导致最终只有3、4人参加听证;”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规定,雅安市环保局于2018年7月31日举办了兴恒康医养结合项目环评听证会。该项目利害关系人涉及荥经县教师小区、小叶景华庭小区、永安街等3个小区住户和荥经县严道二小、荥经县严道二中、荥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3个单位。市环保局于7月19日在其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同时在听证涉及的利害关系人所在小区张贴听证公告,要求利害关系人在7月23日前提交身份核实和居住证明材料。7月23日,市环保局和荥经县环保局工作人员采取亲自上门、电话、短信告知的方式通知利害关系人于当日19:00前将身份核实材料和居住证明提交审核。为充分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市环保局将审核时间延至7月24日上午11时前。截止7月24日上午11时,市环保局共收到利害关系人申请材料54份(教师小区23份;景华庭小区25份;永安街住户6份),其中符合听证会要求的利害关系人23名(教师小区8人;景华庭小区9人;永安街住户3人;3个单位)。其余34人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未纳入听证利害人名单。7月24日上午,市环保局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确定参加听证的23名(个人20名,单位3个)利害关系人送达了《听证通知书》。7月31日,市环保局在荥经县荥经饭店二楼会议室举行了听证会,包括20名利害关系人(23人中3人因故未到会)、申请人及16名旁听代表按时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环保部门进行了证据保存。 2.关于“听证会时,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雅安市环保局李呈祥不断打断申请人,制止申请人放录音。最后听证会笔录上记录:申请人有反对意见,但无提供证据”。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调查人员调阅了听证会视听资料和听证报告,从以上资料显示,听证会进行过程中,市环保局充分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听取了利害关系人陈诉,现场收集利害关系人提交的书面证据材料2份。在听证会上,确有一名利害关系人提出了播放录音的请求,雅安市环保局李呈祥作为听证主持人依法予以采纳。在录音播放过程中,其他利害关系人表示声音嘈杂听不清楚,为不影响整个听证会的进度,主持人中断了录音播放,表示可在会后提供,不再继续在现场进行展示,但会后利害关系人只提交了书面说明但未提交录音资料(有利害关系人移交的书面说明为证)。最后听证会笔录上记录为“有异议,但无法提供相反证据”,而不是“申请人有反对意见,但无提供证据”。同时在听证会召开现场,出现个别利害关系人多次抱着话筒不放的情况,妨碍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陈诉权利。为维护听证会秩序,听证主持人根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多次予以制止。 3.关于“听证会后,举报人向雅安市环保局反映造假的问题,并提供有关证据,但雅安市环保局不听不看。”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通过调查,听证会后有群众向雅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编号:20182873)、四川省环保厅(川环办函〔2018〕50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信箱”(编号:第5100002018080700319号)多次反映相关问题。市环保局均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和信访群众进行了回复,不存在对群众信访事项“不听不看”的情况。 | 不属实 | 责任领导:市政府副市长 衡彤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荥经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李志强,市环保局局长 余刚平,荥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姜伟 医(康)养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中鼓励类项目。下一步,市政府责成荥经县人民政府加强对群众的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消除误解,最大限度取得群众对兴恒康项目建设的理解、支持。同时加强对兴恒康项目建设、运营过程的监管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