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 雅安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第二十批)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29 16: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



第二十批(2018年11月29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X510000201811220018雅安市市辖区均田村   钧波砂石有限责任公司长期污水四溢、粉尘飞扬、噪音扰民。雅安市水,大气,噪音      2018年11月23日至26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雨城区人民政府组成工作专班,多次赴钧波公司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核查阶段,钧波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调查组调阅了雨城区环保局、草坝镇人民政府巡查检查记录,结合现场环保设施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长期污水四溢”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情况不属实。2017年7月13日,雨城区环保局对钧波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运行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钧波公司立即停止生产。2017年9月15日,雨城区环保局对钧波公司处以罚款1.31万元的行政处罚(川环法雨环罚字〔2017〕31号)。钧波公司接受行政处罚后,按照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先后修建了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建成了进出场车辆冲洗池,实现了场区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关于“粉尘飞扬”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情况不属实。2017年9月,钧波公司接受行政处罚后,按照要求在厂区内安装了喷淋设施和2台环保除尘雾炮机用于喷洒降尘,场区内扬尘得到有效治理。
    3.关于“噪音扰民”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情况属实。2018年7月13日,雨城区人民政府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完成厂区棚化工作,未安装降噪设施,生产时噪音较大,对周边居民生活有影响。检查组要求钧波公司立即停止生产,进一步完善环保措施。钧波公司停产后,因土地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在原生产区内企业已不具备整改后继续生产的可能,经企业综合评判后,钧波公司放弃了实施生产厂区棚化这一措施,并决定自行对原厂址设备和地上构筑物进行拆除。
          2018年9月,因场地内堆放的大量未加工原料,转运、拆除难度较大,企业提出申请在确保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过渡生产。2018年9月13日,经雨城区环保、经济商务、国土等部门现场复核后,为尽可能减少物料转运对环境的影响,本着不“一刀切”的原则,同意其临时恢复生产,期限为1个月,但在临时恢复生产期间,要求企业严格限制生产时间,在周围群众休息的时间段必须停止生产。同时,严格落实覆盖、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措施,在过渡生产期满后立即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理现场。
属实责任领导: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白云
    责任单位: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雨城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汤启君 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漆贵良   
          2018年10月18日,雨城区人民政府对钧波公司实施断电措施并督促企业开始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场区物料。
          根据现场调查和雨城区已开展工作的情况,工作组要求雨城区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钧波公司拆除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好场区内剩余物料的临时堆存、转运等工作,严格落实物料堆存“三防”措施,切实加强设备及物料转运期间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拆除期间产生新的环境风险。
          下一步,市政府责成雨城区人民政府继续督促企业加快设施拆除及场内清理工作,并积极做好群众工作,畅通“12369”、“12345”、微信、网络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X510000201811220019雅安市荥经县大田坝   荥经佳仕达化工熊家山化工厂,该厂长期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夜间偷排废水。雅安市水,大气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1.关于“该厂长期排放有毒有害气体”问题。经查,该项问题不属实。荥经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电解尾气,其主要成分为氢气、氯气、氯化氢等,电解废气经氢氧化钠溶液三级洗涤和一级水洗涤后排放。11月11日,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的氯气和氯化氢排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为:氯气0.30mg/m
3(标准限值为:8mg/m3),氯化氢0.24mg/m3(标准限值为:20mg/m3),该公司废气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雅环监字(2018)第304号)。11月17日,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再次对该公司的氯气和氯化氢排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为:氯气0.20mg/m3(标准限值为:8mg/m3),氯化氢1.4mg/m3(标准限值为:20mg/m3),该公司废气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雅环监字(2018)第308号)。
      2.关于“夜间偷排废水”问题,经查,该项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荥经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循环池循环使用,未见外排。调阅企业自行安装的视频监控和荥经县环保局安装的远程监控,也未见企业存在夜间排放工业废水的情况。
不属实责任领导:荥经县政府副县长   赵勇
    责任单位:荥经县环境保护局
    责 任 人:荥经县环保局局长 兰树明                    
      2018年11月23日到25日,荥经县政府副县长赵勇率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经商局、大田坝乡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对投诉案件反映情况开展现场调查,未发现企业偷排情况。下一步,荥经县人民政府责成环保、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一是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性监测,继续加大对企业夜查和暗查,确保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各项环保指标达标;二是督促企业做好自我监测,定期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维护,不断完善各类环境管理制度和相关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账,按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申报、储存和处置;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经调查,未发现需追责问责情况。
3D510000201811220022雅安市荥经县严道镇蔬菜村,信访人已通过信件和电话方式,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兴恒康康养结合项目(私人医院   养老院)环评造假、政府包庇的问题。项目临近三所学校还有居民区,一旦建成会对环境卫生和居民健康造成很大影响。现在荥经县政府通过荥经县教育局找到信访人的父亲的号码,绕过信访人,进行施压甚至多次上门骚,让信访人不要再举报了,并不想解决问题。诉求:1、对于环评造假的问题,不要转交地方处理,至少由省上来处理;2、希望对荥经县政府警告和处罚;3、要求教育局不要随意泄露老师的信息。雅安市其他污染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1.关于“雅安市荥经县严道镇蔬菜村,信访人已通过信件和电话方式,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兴恒康康养结合项目(私人医院   养老院)环评造假、政府包庇的问题。项目临近三所学校还有居民区,一旦建成会对环境卫生和居民健康造成很大影响。”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
    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康养结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依据如下:
    (1)环评等级合法性。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康养结合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类别为康养医院。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为医养结合性质,   建设医养业务用房和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医疗床位100个,拟设置科室为康复医学科、内科、外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二期为养老功能,无医疗功能的康养中心,康养床位为600个。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第三十九项“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疗养院等卫生机构为新建、扩建床位500张及以上的”应当编制报告书的规定,确定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康养结合项目环评等级为报告书,环评等级合法。
      (2)审批权限合法性。依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2018年第4号)之规定,现报告等级为报告书的卫生类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在市(州)级环保部门。《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康养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由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3)环评中介机构编制的合法性。《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康养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的评价范围为:环境报告书类别(轻工纺织化纤、冶金机电、农林水利、社会区域)。编制主持人的专业类别为“社会服务类”。康养结合项目属于社会服务业类项目。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的环评编制单位及报告编制主持人都具备主持编制该社会服务类项目报告书编制的合法资格。
      2017年11月27日,雅安市环保局收到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荥经县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兴恒康康养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于接到荥经县当地群众反映该项目未批先建,提供虚假的公众参与调查结论,质疑该项目选址的合理性等问题,市环保局对该项目报告书作出了暂缓审批的决定。2018年2月2日,荥经县环保局对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环保违法行为出具了《环境行政处罚告知书》(川环法荥罚字〔2018〕02号),要求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受到行政处罚后,兴恒康项目停工。2018年4月19日,雅安市环保局第二次收到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申请资料,依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专家技术复核意见,以及荥经县卫计局、荥经县教育局、荥经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荥经县环保局、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等部门对群众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的相关材料,雅安市环保局于2018年4月20日-5月4日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告;7月3日-7月9日雅安市环保局拟做批复决定,并在门户网站进行了拟批准公示。在拟批准公示期间,继续接到反对该项目建设的电话和《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康养结合项目环评起诉书》传真件。鉴于该项目在整个受理到公告期间,存在反复投诉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2018年7月31日上午10:00,雅安市环保局在荥经县荥经饭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康养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行政许可听证会,并依法于2018年8月3日对该项目做出了审批决定(雅环审批〔2018〕15号),批复认定该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收到雅环审批〔2018〕15号审批决定后,兴恒康项目复工建设。
    2.关于“荥经县政府通过荥经县教育局找到信访人的父亲的号码,绕过信访人,进行施压甚至多次上门骚,让信访人不要再举报了,并不想解决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
      (1)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举报人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兴恒康医养结合项目,投诉问题编号为X510000201811170036、D510000201811180030和D510000201811210039,市政府责成荥经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
      (2)2018年11月23日,调查组向荥经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就“荥经县政府通过荥经县教育局找到信访人的父亲的号码,绕过信访人,进行施压甚至多次上门骚,让信访人不要再举报了,并不想解决问题”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荥经县教育局同志表示:县教育局因工作需要,存储有系统职工的电话号码,只有在工作需要的情况下,才将他们的电话号码告知工作涉及人员。县教育局在信访办理过程中,没有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过信访件中所说的教师的电话号码。荥经县教育局已就以上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
不属实责任领导:市政府副市长  衡彤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荥经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李志强,市环保局局长 余刚平,荥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姜伟
      下一步,市政府将责成荥经县人民政府加强对群众的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消除误解,最大限度争取群众对兴恒康项目建设的理解、支持。同时加强对兴恒康项目建设、运营过程的监管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