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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雅安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第十九批)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28 17: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

第十九批(2018年11月28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X510000201811210035雅安市雨城区   大兴镇简坝村的铭兴养殖场,污水直排周边田地。雅安市2017年,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在8月16日至18日分别交办了3件(信20170816038、信20170817013、信20170818047)对铭兴养殖场的群众投诉件,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铭兴养殖场粪污直排,臭气熏天,给周边群众茶叶生产造成影响”。市政府先后责成市农业局、雨城区人民政府调查处理,根据现场调查发现的问题,责成铭兴养殖场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对养殖场3个排污口和鱼塘排水口进行了永久性封堵,实现污水零排放;二是对养殖场内外墙重新敷水泥沙灰防止粪污泄漏;三是对养殖场沼液处理池进行全遮盖;四是回填整治养殖场湿地;五是养殖场内新铺设安装管道,将周边住户的生活废弃水和山上自然流水另行排出;六是对场外排水沟进行清理整治,整修周边道路,达到干净、美观。2017年8月25日,以上事项均已整改到位。2018年11月21日收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X510000201811210035号投诉案件后,市政府赓即责成雨城区人民政府办理。11月22日,雨城区委副书记林良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廖鹏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铭兴养殖场位于雨城区大兴镇简坝村3组,在雨城区畜禽养殖适养区范围内,建于2011年8月,占地25亩。现全场饲养生猪共890余头,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具有环评相关手续(雨环审批〔2012〕49号、雅环监验字〔2013〕30号、雨环验收〔2014〕9号)。目前,养殖场采用发酵床模式处理粪污,建有沼气池1000立方米、贮液池500多立方米、铺设沼液输送滴灌管网2500多米等相应环保设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处理后的粪污:干粪由养殖场进行综合利用;沼液一部分通过输送管道输送到周边有需求农户用于生产,剩余部分猕猴桃基地和红豆杉苗圃基地用于生产,实现零排放。根据该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雨环审批〔2012〕49号):“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200米。项目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对厂界外的居民点影响不大。”
    1.铭兴养殖场周边主要是茶园,大约230亩,未发现养殖场周边有排污口和污水直排周边茶地的情况。
      2.茶园中涉及排水的有两种管道(输送沼液管道和排水管)及一条U型槽排水沟。养殖场负责人介绍,为处理利用养殖场产生的沼液,按照农业和环保有关养殖废弃物种养结合综合利用的要求,养殖场与茶园的15户农户签订了沼液消纳利用协议,并在茶园中安装了2500米PEDN50/PEDN25的沼液输送管道及1000米的软管,在管道上预留有闸伐开关80个,方便农户使用沼液浇灌茶园,农户需要浇灌茶园时通知他们,他们才抽送,沼液管中才会有沼液排出。调查小组人员在茶园现场打开管道闸伐开关未见沼液直接流出。
      3.养殖场为排放场区山水雨水,在场区内修建了230多米的排洪沟、雨水沟,接入100多米的PEDN500波纹管,波纹管出场区后经过茶园排至雄黄沟;为解决暴雨时外来雨水通过已填平的湿地周边围墙渗漏影响周边茶园,养殖场在茶园修建安装了50多米U型槽沟将雨水山水引出茶地排放至雄黄沟。2018年8月28日,四川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时,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铭兴养殖场上游雄黄沟和下游外排雨水口进行取样监测,外排雨水口的养殖特征污染物COD介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至Ⅳ类之间,养殖特征污染物氨氮介于Ⅰ类至Ⅱ类之间(具体检测数据为:1#雄黄沟上游氨氮0.046mg/L;总磷0.02mg/L;悬浮物5mg/L;COD2mg/L;BOD60.1mg/L,2#外排雨水氨氮0.368mg/L;总磷0.52mg/L;悬浮物18mg/L;COD24mg/L;BOD65.0mg/L),反映出雨污分流效果较好,外排雨水未受到养殖场影响。
不属实责任领导: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廖鹏
    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区农业局
    协办单位: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人民政府、雨城区水务局、雨城区环保局
    责 任 人:雅安市雨城区农业局局长  白成林
   
    2018年11月22日,雨城区委副书记林良军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廖鹏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下一步,雨城区人民政府责成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大兴镇政府等一是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力度,督促养殖场严格执行环评要求,做好综合防控;二是加强对周边农户关于茶园安装沼液管网的用处、使用沼肥为茶施肥的好处等的宣传解释,消除群众误解,和谐民企关系。三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好群众关心的有关养殖场的问题,维护好企业、群众合法权益。2018年11月23日,调查组对周边17名群众进行了回访,通报了调查处理的情况,向群众宣传茶园安装的沼气管网的用途,受访群众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2X510000201811210034雅安市雨城区   草坝镇的雅安市隆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简陋,经常出现跑冒滴漏;环保设备缺乏,没有砂石分离和水处理设备,固体废弃物随意堆放,厂区扬尘严重。雅安市大气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1月22日,雨城区政府副区长漆贵良带领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草坝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组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信访举报内容属实。
          1.关于群众反映雅安市隆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简陋,经常出现跑冒滴漏问题。经核查,群众反映属实。该公司配备了干拌砂浆设备一套,型号为徐州天地重工SZ60A,商混搅拌设备两套,型号分别为HZS120、HZS75,设备处于行业中等水平,不属于生产设备简陋。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但发现设备密封不彻底,有跑冒滴漏风险。
          2.关于群众反映环保设备缺乏,没有砂石分离和水处理设备问题。经核查,问题属实。现场核实确认,该企业搅拌设备配有布袋除尘器,建有沉淀池2个,但没有配备砂石分离和废水处理设备。                 
          3.关于群众反映固体废弃物随意堆放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公司沉淀池清掏出的砂浆堆放在厂区外,虽采取了覆盖措施,但未建设规范的堆场。
          4.关于厂区扬尘严重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安装有喷淋设施,配备雾泡机一台,企业未生产,根据厂区内和周边道路积尘可判断生产期间粉尘收集不彻底,存在扬尘污染。  
属实责任领导: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漆贵良
         11月22日,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漆贵良同志带领区环保、国土、住建、经商、园区、草坝镇,开展了投诉件现场调查工作,随后在草坝镇政府召开了专题会安排部署,要求从严从快从重处罚企业违法行为,加快整改进度,对标整改,达标治理。
       (一)关于“雅安市隆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简陋,经常出现跑冒滴漏问题”。
          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区环保局;责任人:雨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毛婧。
          雨城区工作专班组责成雅安市隆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现有生产设施进行检修完善密封,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严防跑冒滴漏情况出现,按照11月25日制定的《雅安市隆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整改实施方案》,预计12月31日前整改完毕。雨城区住建局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雨城区环保局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履行综合监管责任,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关于“环保设备缺乏,没有砂石分离和水处理设备问题”。
          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区环保局;责任人:雨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毛婧。
          责令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安装砂石分离和水处理设备,并扩大沉淀池容积,场内设置活水收集沟。目前,企业正在筹措资金采购相关设备。
       (三)关于“固体废弃物随意堆放问题”。
        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区环保局;责任人:雨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毛婧。
          一是由雨城区环保执法部门对企业其涉嫌违反固废管理制度的行为立案调查(立案号为:川环法雨环立字(2018)32号);
          二是责令该公司12月2日前将倾倒的废砂浆清理完毕。目前,该公司正在对厂区外堆放的废渣进行清运。
      (四)关于“厂区扬尘严重问题”。
         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区环保局;责任人:雨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毛婧。
         责令该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前对原料堆放场进行完善,密闭原料堆场,修建洗车池,场内安装喷淋设施。在恢复生产后,生产过程要严格执行湿法作业,防止扬尘污染。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料仓打围作业、开挖洗车池基础、水沟基础、路面加宽基础、清理打扫厂区卫生。
         雨城区工作专班组已对企业实施断电措施,企业对以上问题整改未达标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雨城区环保局、区住建局、草坝镇人民政府分AB岗加强对企业日常巡查监管。
雨城区案件督办组已将追责问责建议提交上级部门,待审核同意后进行追责问责。
3D510000201811210039雅安市荥经县荥经县蔬菜村兴恒康医养结合项目2017年未批先建,占地一万平方米,该公司环评造假,其选址地点又在居民区、学校、工业园区附近,周围居民认为其选址完全不合适,当地居民上百人联名反对并多次向有关上级部门反映无果,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雅安市其他污染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群众反映关于“雅安市荥经县荥经县蔬菜村兴恒康医养结合项目2017年未批先建”问题,经核查,该项情况属实。2017年11月27日,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向雅安市环保局递交了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申请材料,并开工建设。由于接到荥经县当地群众反映该项目未批先建等问题,雅安市环保局决定对该项目报告书作出暂缓审批的决定。2018年2月2日,荥经县环保局对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环保违法行为出具了《环境行政处罚告知书》(川环法荥罚字〔2018〕02号),要求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受到行政处罚后,兴恒康项目停工。
    2.群众反映关于“该项目占地一万平方米,公司环评造假”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荥经兴恒康康养结合项目位于荥经县严道镇永安街46号,经测量占地6182
。2017年11月27日雅安市环保局收到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材料,由于接到荥经县当地群众反映该项目未批先建,提供虚假的公众参与调查结论,质疑该项目选址的合理性等问题,市环保局对该项目报告书作出了暂缓审批的决定。按时缴纳了罚款后,企业于2018年4月19日向雅安市环保局再次提交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申请资料。依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专家技术复核意见,以及荥经县卫计局、荥经县教育局、荥经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荥经县环保局、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等部门对群众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的相关材料,市环保局于2018年4月20日-5月4日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告;7月3日-7月9日市环保局拟做批复决定,并在门户网站进行了拟批准公示。在拟批准公示期间,雅安市环保局继续接到反对该项目建设的电话和《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康养结合项目环评起诉书》传真件,鉴于该项目在整个受理到公告期间,存在反复投诉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2018年7月31日上午10:00雅安市环保局在荥经县荥经饭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康养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行政许可听证会,并依法于2018年8月3日对该项目做出了审批决定(雅环审批〔2018〕15号),兴恒康项目复工建设。因此不存在雅安市荥经县兴恒康医养结合项目环评造假的情况。
      3.群众反映关于“其选址地点又在居民区、学校、工业园区附近,周围居民认为其选址完全不合适,当地居民上百人联名反对并多次向有关上级部门反映无果。”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荥经县兴恒康康养项目位于荥经县严道镇永安街46号,该项目东南向150米到300米区域有三所学校,分别是严道二中、严道小学、圣奥幼儿园,距离最近的力兴工业园区直线距离1公里以上,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第1.5条选址合理性分析中提到:“本项目周围为居民,环境安静,较近范围内无工厂等污染源”,符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选址要求中第4条“环境宜安静,应远离污染源”要求,此外,关于医院或康养项目的选址地尚无相关法律规定离居民区、学校或工业园区的具体距离,故项目选址合理合法。2018年2月8日,雅安市环保局在受理《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康养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审批事项过程中,接到荥经县群众信访件一份(即投诉反映上百人联名反对情况)。根据此情况,2018年2月8日—3月15日共计20天时间,荥经县民政局、荥经县教育局在教师小区业委会和相关社区的协同配合下,安排专门人员,通过逐户排查、走访了解、上门座谈等方式,对联名信签名涉及120余人进行走访,最终走访到联名信上涉及人员62人,有多个不同姓名的签字被证实是同一人所为。从走访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群众表示是在个别人员煽动下签字。在经过耐心宣传解释后,绝大部分人给予了理解和支持,并表示认可兴恒康项目建设。
属实关于“雅安市荥经县荥经县蔬菜村兴恒康医养结合项目2017年未批先建”问题。
    责任领导:荥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姜伟
    责任单位:荥经县民政局
    责 任 人:荥经县民政局局长 郝克宣
      行政处罚情况:2018年2月2日,荥经县环保局对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环保违法行为出具了《环境行政处罚告知书》(川环法荥罚字〔2018〕02号),要求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
    企业整改情况:一是已按时上交罚款10万元;二是雅安市环保局依法已于2018年8月3日对荥经县兴恒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康养结合项目做出了审批决定,项目恢复建设。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继续做好项目周边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提高项目建设透明度,打消公众疑虑和担忧,为项目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噪音及粉尘污染等相关检查工作,督促项目施工方落实减噪防尘相关措施,严格落实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垃圾及污水处理和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三是加强对兴恒康项目运营过程的监管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已由追责问责组进一步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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