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 | 第二十四批(2018年11月28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510000201811260041 | 雅安市荥经县 佳世达化有限责任公司成品仓库储存大量氯化钠和高钾等易燃易爆化学品,无火灾报警、灭火装置,存在安全隐患;该厂一旦发生险情,危险化学品将泄露对荥经河造成大面积污染;该厂违规设置办公用房,且无任何安全疏散标志。 | 雅安市 | 其他污染 | 2018年11月27日,荥经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彭安舜率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经商局、县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对投诉案件反映情况开展现场调查。 (一)关于“成品仓库储存大量氯化钠和高钾等易燃易爆化学品,无火灾报警、灭火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查,该成品仓库面积为100.80㎡,堆放物质为氯酸钠,属于甲级仓库。该仓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8.1、8.3、8.4条之规定,可不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装置。 (二)关于“该厂一旦发生险情,危险化学品将泄露对荥经河造成大面积污染”的问题。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三)关于“该厂违规设置办公用房,且无任何安全疏散标志。”的问题。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 责任领导:荥经县政府副县长 赵勇 责任单位:荥经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荥经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兰树明 | ||
2 | X510000201811260043 | 雅安市荥经县 佳世达化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反映该厂每天都会排放氯气、氯化氢等工业废气,高氯酸钾排气管完全散排,每个电解槽都是采用几米高的管子直接进行排放,距地面不足30米;同时甲级爆炸房距离产品库房不足100米;该厂每次清洗电解槽时都会向河里排放大量含有盐酸、高氯酸根、红矾和重铅的工业废水。 | 雅安市 | 大气,水 | 2018年11月27日,荥经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彭安舜率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经商局、县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对投诉案件反映情况开展现场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 责任领导:荥经县政府副县长 赵勇 责任单位:荥经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荥经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兰树明 | ||
3 | X510000201811260042 | 雅安市荥经县 大田坝乡佳世达化有限责任公司经常在厂区变换排放口位置,半夜偷排废水到荥经河,工业废水中含有氯酸盐和重铬酸钠等剧毒物质,且该厂在中央督查期间通过停产躲避检查。 | 雅安市 | 水 | 收到信访举报件后,市环保局高度重视,赓即联系荥经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于2018年11月27日、28日前往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目前有关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 | 责任领导:市委常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白云 责任单位:雅安市环境保护局、荥经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余刚平;荥经县副县长赵勇 有关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 | 无 | |
4 | D510000201811260055 | 雅安市汉源县大田乡木林村十组,离村民大约几百米修了两个大型通信基站,辐射很大,建议更换地方。 | 雅安市 | 辐射 |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汉源县大田乡十组,离村民大约几百米修了两个大型通信基站。经实地走访核查,该问题属实。两个通信基站一个属于移动公司,一个属于联通、电信共用,现已移交铁塔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2、关于辐射的问题,已成立由铁塔公司牵头,移动、电信、联通三家通信网络公司组成的调查小组,正在协调联系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周边辐射值进行检测。 | 属实 | 责任领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朱国永 责任单位:汉源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责 任 人:汉源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长 董家松 2018年11月27日上午,汉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国永主持召开案件交办会,对案件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汉源县发改经信局牵头,县环保局、大田乡等为成员的案件办理工作组积极开展该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会后,工作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积极协调移动、电信、联通以及铁塔公司,督促其积极成立工作小组,联系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基站周边辐射值进行专业检测,组织当地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参与现场检测,依法尽快出具辐射检测报告,加强科学宣传,多渠道、多方式发布关于基站辐射科学、权威信息,消除群众恐慌心理。 | 无 |
5 | D510000201811260060 | 雅安市荥经县严道镇蔬菜村:一、十天前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荥经县兴恒康医养结合项目环评造假的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二、兴恒康医养结合项目与工业园区距离较近,仅1公里,且处于下风口,从产业布局上讲,该项目选址不合理。三、举报人表示其父亲收到了威胁。 | 雅安市 | 其他污染 | 2018年11月27日,荥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副县长姜伟带领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县教育局、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对投诉案件反映情况开展现场调查,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中。 | 责任领导:荥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姜伟 责任单位:荥经县民政局 责 任 人:荥经县民政局局长 郝克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