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县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童酽沁带领由县综治办、多解办、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的督查组,检查验收我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和“雪亮工程”建设工作。
督查组先后到龙门镇、双石镇、清仁乡及部分村实地查看了综治中心规范化和“雪亮工程”建设情况,按照《芦山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芦综治委〔2018〕6号)文件要求,重点督查综治中心标识标牌、制度上墙、场地调整、功能室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并在各乡镇会议室进行了座谈。
督查组听取了各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和“雪亮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要求存在问题的乡镇和村尽快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认真推进工作,完善标识标牌、照片上墙等目标任务。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建设更高质量的平安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