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解决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汉源县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组织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对全县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排查,集中开展整治,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工作。1-10月,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一、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成立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式饮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限,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环保、水务、住建、房管局等部门和乡镇协同配合、联合行动、高效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整治工作到位
一是整治违法违规项目,集中开展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和整治,清理工作由所在地乡镇负责,整治工作按环保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牵头,乡镇配合。排查出问题160个,完成整治160个。二是落实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建设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设置和完善标识、标牌,并实施封闭管理。累计投入资金340万元,建成3500米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隔离防护设施,3000余米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隔离防护网;安装标识标牌、警示牌100余个。三是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划定3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县城饮用水源永定桥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饮用水源点环境应急方案40余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饮用水应急联动。
三、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一是建立饮用水源巡查制度,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水源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和问题处置台账,全县制定巡查制度40个,落实饮用水源网格员64人。二是建立饮用水源监测制度,制定《汉源县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方案》,构建农村集中式水源县环境监测站负责,永定桥水库永管局负责,经营性水源供排水公司负责监测的责任体系。
四、考核督查执行到位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充分调动相关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加强跟踪督查督办,县环委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目督联合开展现场专项督,定期发督查通报,县纪委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执纪问责。